陈桂益、黄美枝户向我局提出个人自建房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调整的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广******厅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4〕57号)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区庆****村委院内。
二、具体调整内容
根据《不动产权证证书》(桂(2025)**市不动产权第****924号)的要求,重新调整该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其用地面积仍为75.03平方米保持不变。
调整后,该房屋占地面积由原审批的62.58平方米调整为63.44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不超过379平方米调整为不超过384平方米,其它建筑层数、建筑高度等指标均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11日。
四、公示地点
******局公告栏(**市**区庆远镇**大道8-1号)
******局官方网站(http://zrzyj.****.cn/)。
(三)项目所在地。
该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调整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提交至我局(地址:**市**区庆远镇**大道8-1******局,电子邮箱:ghhxxzx****819@hechi.****.cn,邮编:546300,联系电话:0778-****525)。如反应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陈桂益、黄美枝户个人自建房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调整对比图
******局
2025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