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询价公告
2、项目名称:《急救车辆保险》;
3、项目金额: 44800元/年,5600元/辆。
4、项目背景:为保障我单位120急救车辆的正常、安全运行,有效转移在执行急救任务及日常运营中的各类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急救人员的职业安全,择优选择一家实力雄厚、****公司,承担我单位急救车辆的保险服务工作。
5、保险标的:我单位新采购的8辆120急救车。在合同有效期内,如车辆有新增或报废,保费按实际数量及天数进行相应增减。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总局批准,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并有****公司。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在本地设有稳定的分支机构,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和理赔团队,能够提供本地化、及时高效的理赔服务。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现场进行报名。
1.参选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参选人存在以下不良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定为中选人: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参选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近三年内(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参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标书代写
⑤****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
⑥参选人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在****认定有不良记录的失信参选人和个人(含其法人和委托代理人相关联的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本单位参选。
3.参选人不得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等被限制参选的情形。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采购中同时参选,否则相关参选均无效。
(二)专用资格条件
1.参选人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保障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投保险种及具体要求:
| 序号 |
险种名称 |
保险金额/赔偿限额 |
具体要求 |
| 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
按国家规定 |
必须投保,为基本保障。 |
| 2 |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
300万元 |
需包含“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 |
| 3 |
机动车损失保险 |
按车辆实际价值 |
1. 投保范围应覆盖所有急救车辆。 |
| 4 |
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
司机及每位医护人员50万元/座 |
1. 此为关键险种,必须为驾驶员及随车医护人员提供充足保障。 |
| 5 |
代缴车船税 |
按国家规定缴纳 |
- |
| 6 |
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 |
- |
必须包含,并明确服务标准: |
五、 服务要求
1、承保服务:
中标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车辆的出单工作。
保单、发票等单据应及时、准确交付。
2、理赔服务(重中之重):
专线服务:设立7x24小时理赔服务专线,并提供专属理赔经理及联系方式。
现场响应:发生事故后,理赔人员应在接到报案后 [例如:市区30分钟内,**1小时内] 到达现场。对于轻微事故,应指导驾驶员通过线上方式快速处理。
理赔时效:
对于责任明确、损失确定的案件,在资料齐全后,[要求例如:5000元以下案件,1个工作日内赔付;1万元以下案件,3个工作日内赔付]。
对于人伤案件,应提供专业的人伤理赔顾问和调解服务。
理赔流程:简化理赔流程,推行“一站式”服务,尽量减少我单位经办人员的操作环节。
绿色通道:为120急救车设立理赔绿色通道,优先处理。
(一)投标人须提交以下资料(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公司)介绍信或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信用中国查询);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中国查询);
5.参选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6、经****总局批准,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并有****公司。
7、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在本地设有稳定的分支机构,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和理赔团队,能够提供本地化、及时高效的理赔服务。
1.公告时间:
工作时间:8:00-11:30,14:00-17:00。
2.询价报价表:
3.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2025年12月12日(周五下午)15点00分(**时间);
****(南区)5号楼2楼报告厅东侧开标室。标书代写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发布媒介
****官网招标专栏。
(http://www.****.com/)
(二)公示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名 称: ****;
联 系 人:牛 工;
联系电话:0558-****699;
地 址: **省**市**县教育路与建设路交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