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救护车报废及捐赠车上户请示的批复》(甘机管函〔2025〕263号)文件要求,****事务局审批同意我院将报废一辆救护车,为确保资产报废处置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废处置车辆的基本情况
凯福莱牌救护车,车牌号川V50120,初次登记日期2012年10月。车架号LJXBHDJD8CT090657,发动机号C9P14547。
二、处置时间、地点及报价
2025年12月9日(星期二)上午9:30,****医院院本部行政楼五楼财务部。报价不得低于评估最低价3030元。
三、车辆展示地点
****医院二医疗区
四、车辆的处置办法
1.参与竞价的企业须具备车辆回收报废处置相关资质。
2.现场一次性报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
3.中标公示无异议后,中标人与我院签订协议并于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额车款,办理相关手续,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搬运费、清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4.请有意向参与竞价的单位,于2025年12月8日17:00****公司资质复印件和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到我院指定的地点提交报价单参与报价竞买。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竞价资格。
五、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书》;
3.合法经营、照章纳税、独立承担经营期间的民事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4.纳入诚信负面清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竞价;
5.不允许联合体竞价;
6.本次竞买成交后,买受人只能对标的物进行回收拆解,不得整车变卖和完整零件变卖;
7.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其他事项
此次处置车辆为报废车辆,竞得企业需代办车辆注销手续,并于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车辆报废凭证和注销凭证。
本次处置车辆为报废车辆,车辆现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我院不承担车辆质量、性能等相关担保责任。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附:车辆参考图片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0****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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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