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自治区**河县后七墩窑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改扩建情况
项目名称:**自治区**河县后七墩窑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河县**镇南西45°方位14km处,地理坐标:东经:111°49′38.452″~111°50′09.883″,北纬:39°56′19.078″~39°57′01.000″。行政区划隶属**河县**镇管辖。
建设内容:本次整合后采矿权范围由原采矿权和拟整合范围两部分组成,原采矿证由4个拐点、拟整合区由14个拐点组成,整合后由12个拐点圈定,采矿权范围面积增加至0.6193km2,开采标高为1560~1380m,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规模100万立方米/年,仍采用露天开采方式,服务年限约12年。
二、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现有工程位于**市**河县**镇南西45°方位14km处,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5万立方米/年,**面积:0.0532平方公里,开采标高:1450~1380m,**现状形成露天采场1处,采场平面呈不规则多边形,东南-西北向展布,最大长度550m,最大宽度263m, 面积13.83hm2,工业场地位于采场内西部,总面积1.98m2,包括破碎加工设备、筛分设备、堆料场。废石堆位于采场内东部,面积650m2,堆高6m,边坡坡面角为25°。主要堆放加工后的石粉和废土。办公生活区位于**北部1km处,面积11300m2,为砖混和彩钢结构。
矿山生产过程中,采用电能采暖,在开采过程中须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大风天气须增加洒水次数,破碎筛分设备置于车间内,皮带输送机采取封闭,加工厂和皮带输送落料点等起尘处安装袋式除尘器,运输道路硬化并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苦布,按规定路线行驶,防止扬尘产生,产品堆场四周设10m高防风抑尘网。生活污水处理后用于道路降尘,**和生活,生活垃圾定期清运。矿山剥离表层土和废石分别排入堆土场和废石场,表土岩待闭坑后用于土地复垦,废石排到废石场。工程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声源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自治区**市**河县**镇****
联系人:梅腾
电话:155****6449
邮箱:****@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名称:******公司
联系地址:**市新**北环盛世6号楼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137****5332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寄信或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参与上述意见的调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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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