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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25万吨废渣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日-2025年12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传真):0917-****710
通讯地址:**省宝****车站路109号
邮 编:721700
附件: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境局**分局
2025年12月3日
附件:
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25万吨废渣综合利用项目 | **红花铺镇草凉驿村龙王沟 | **** | **至****公司 | 项目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破石生产线1条、筛分车间、成品料仓2个,配套建设环保除尘系统,购置主要设备鄂破机、圆锥破、振动筛各一台,计划年处理25万吨综合废渣,产出成品骨料。项目总投资为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比7.5%。****改革局批复(****)。 | 主要环境影响包括大气、水、固废、噪声;矿山废石采取喷雾、密闭式料棚。布袋除尘等措施,出入车辆冲洗。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施工废料及废包装进行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