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
“模块化智能****基地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公司“模块化智能****基地项目”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公司建设的“模块化智能****基地项目”位于**省**县**科技**南二环路与物流四号路交汇处东南侧,不动产权证为琼(2025)**县不动产权证第****053号,用地面积26597㎡。土地用途为产业办公混合用地。
该项目于2025年11月6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经济技术指标为:规划用地面积26597㎡,总建筑面积49960.86㎡,总计容面积54630.05㎡,总不计容面积8097.2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1863.57㎡,地下建筑面积为8097.29㎡,容积率2.05,建筑密度48%,绿地率为1%,机动车停车位273个,非机动车停车位为273个。
本次变更主要内容为:
一、总平面图调整。
二、优化调整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
其中2#生产车间建筑面积变更为12312.48㎡,计容面积不变,地上建筑面积变更为12312.48㎡,高度变更为23m。
调整后总经济技术指标为:规划用地面积26597㎡,总建筑面积54065.02㎡,总计容面积54630.05㎡,总不计容面积8097.2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5967.73㎡,地下建筑面积为8097.29㎡,容积率2.05,建筑密度48%,绿地率为1%,机动车停车位273个,非机动车停车位为273个。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公示时间:7个自然日(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9日);公示地点:****服务大厅公示栏、**营商环境公众号、项目建设现场公示牌、****政府网站(http://www.****.cn)。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时间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以便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98-****9136);邮箱:****@163.com;邮寄地址:**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邮编:571900。
****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