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老年养护楼建设项目设备购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04 10:00:00,更正为:2025-12-12 10: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12-04 10:00:00,更正为:2025-12-12 10:00:00。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详见附件“更正说明”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3日
1、监督部门:****财政局。 联系电话:0817-****553;地址:**县北坝街36号。
2、供应商信用融资:****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工商银行:普惠金融业务部0817-****901农业银行;客户部0817-****816建设银行:公司业务部0817-****678中国银行:中小企业部0817-****727交通银行:普惠部0817-****019天府银行:****事业部0817-****300邮储银行:****中心0817-****289**银行:公司业务部0817-****773**银行:市场营销部0817-****135****银行:****中心0817-****233。
3、参与供应商:****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注: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5、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名称:****
地址:**县绥安大道1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0817-****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春天写字楼23楼
联系方式:张老师 0817-****18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 081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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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