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编号:****
2.2项目名称:****中心建设项目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预算金额:人民币57163.11万元
2.5最高限价:人民币57163.11万元
2.6采购需求:
项目总建筑面积97041.9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智能保鲜仓、****中心、配送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2.7合同履行期限:建设期2年。
2.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2.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可在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01日17:00分前到****报名领取招标文件(节假日不休),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开标会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纪先生
电话:0714-****328
联系地址:**市东岳路街道**路15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肖女士
电话:188****2196
联系地址:****开发区七里界路19号金贸大厦2栋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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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