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01202511240190201的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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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2401902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5-12-03 14:10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天
资金现金
3,900,000元 人民币
157,605,484.54元 人民币
CQFJSGZHPG[JS]

五横线(两江大道至御**段)道路工程二标段、两江大道东侧(五横线至六横线)片区道路工程(纵一路、纵二路、横二路)及两江大道东侧(五横线至六横线)片区道路工程(1号路) 3个项目施工答疑及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五横线(两江大道至御**段)道路工程二标段、两江大道东侧(五横线至六横线)片区道路工程(纵一路、纵二路、横二路)及两江大道东侧(五横线至六横线)片区道路工程(1号路) 3个项目施工” 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质疑内容回复如下:

质疑1:招标文件未对智慧工地等级进行明确,请明确智慧工地等级以方便智慧工地建设管理方案及措施的编制。

回复:智慧工地建设及星级要求请按照现行规定及要求执行。

质疑2:招标文件描述承包人负责办理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的搭接手续办理,请明确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具体位置。

回复:具体水电接驳点,由发包人在工地项目红线范围外2000 米内提供施工用电、用水接口为准;临时接电接口为箱变,但投标人用电容量超过60KW时,需要投标人自行申请。

质疑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缺陷责任期中“备注:由于软件原因,投标函中“工期”自动显示为“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的,各投标人应在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或“480 日历天”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应调整为“备注:由于软件原因,投标函中“工期”自动显示为“达到招标 文件的要求”的,各投标人应在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填写“达到招 标文件的要求”或“720日历天”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详见本项目补遗内容。

质疑4:1、招标文件明确了工期720日历天而无具体开工日期,建议暂定开工日期以方便技术标编制。

回复:为便于投标人编制进度计划,请自行拟定计划开、竣工日期。

质疑5、6: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4.2.3 关于结算的其他约定.第(7)包括不限于以下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后纳入签约合同价格中,结算不单独计取,视为承114 包人已将完成该工程发生的费用计入签约合同价格(承包人应在投标总价或下浮率中综合考虑),包括不限于以下相关费用如下:第41)。“交通组织措施费用应包含开口费、恢复费、市政围挡、每个开口需配置 1-2 名协勤人员等措施”;第47)“发包人在工地项目红线范围外 2000 米内提供施工用电、用水接口,施工所需水、电线路由承包人自行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安装,项目完工后由承包人自行拆除和回收,相关费用(设备及安装费、土建费、协调费、拆除和回收费等)综合考虑在工程费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承包人为迎接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检查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承包人承担为招标人、监理、设计、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等提供的临时办公设施以及超出一般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本项目承包人在投标时必须认真勘察现场、仔细查看施工图纸及地勘资料,对基础实施难度和成本应有充足的预估。已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因桩基础工程塌孔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如采用砼回灌,二次及多次回灌、成孔、钢筋笼吊放,土石方(含回灌混凝土渣)外运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计费;如采用钢护筒,钢护筒不论是否拔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计费”。这是招标人在为潜在投标人设置无限风险,根据《**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第3.4 计价风险第3.4.1 之规定:”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均等。请招标人对本项目招标须知中报价原则不符合按依法依规、公平、诚实守信原则的内容规定进行复核,然后给潜在投标人一个公平合理的报价原则予以重新公布。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7: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4.2.3 关于结算的其他约定 “(1) 土石方地形复测(如有):进场施工前,承包人**监理人、发包人现场测量或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测量单位对现状地貌进行复测,以发包人实际收方或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测量单位出具的实测数据作为结算依据。土石方工程量计算时,方格网的大小及方向按照施工图的大小和方向执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采用 10x10 米执行。土石方量依据设计施工图和第三方测量的竣工图纸进行计算,超挖部分的工程量不计取,欠挖部分按实计算。同时明确,设计范围内正负 30 厘米的误差属于验收标准,不属于结算依据,超挖不管是否在 30 厘米以内均不计取”。土石方计量原则不符合《**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的相关规定,请招标人对依法依规、公平、诚实守信原则的对结算原则进行复核,然后给潜在投标人一个合法合规、公平的结算计量原则予以重新公布。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8: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2条投标报价,第6.3.11.第47)“发包人在工地项目红线范围外 2000 米内提供施工用电、用水接口,施工所需水、电线路由承包人自行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安装,项目完工后由承包人自行拆除和回收,相关费用(设备及安装费、土建费、协调费、拆除和回收费等)综合考虑在工程费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承包人为迎接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检查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承包人承担为招标人、监理、设计、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等提供的临时办公设施以及超出一般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本项目承包人在投标时必须认真勘察现场、仔细查看施工图纸及地勘资料,对基础实施难度和成本应有充足的预估。已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因桩基础工程塌孔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如采用砼回灌,二次及多次回灌、成孔、钢筋笼吊放,土石方(含回灌混凝土渣)外运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计费;如采用钢护筒,钢护筒不论是否拔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计费”。这是招标人在为潜在投标人设置无限风险,根据《**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第3.4 计价风险第3.4.1 之规定:”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均等。请招标人对本项目招标须知中报价原则不符合按依法依规、公平、诚实守信原则的内容规定进行复核,然后给潜在投标人一个公平合理的报价原则予以重新公布。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9: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2条投标报价,第12项.“本项目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按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渝建〔2018〕 61 号)执行”。请招标人复核《****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渝建〔2018〕 61 号文为过期废止文件,应该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通知》渝建管〔2022〕7号执行,请招标人复核,如有误请修正后重新发布。

回复:******委员会于2022年1月10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通知》(渝建管〔2022〕7号),相关通知并没有废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渝建〔2018〕61号)。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10:《工程量清单》分部全费用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中项目名称:平基土石方(含清表)的项目特征描述为“[项目特征] 1.土石类别:土石综合考虑; 2.挖土石深度:按设计综合; 3.开挖方式:土石方开挖方式为机械(石方采用机械凿打或钩机作业),机械不能施工的部分综合其他开挖方式进行配合等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 4.运距:场内运输全包,弃方场外运输2km内; 5.机械进出场:含一次或多次机械进出场; 6.此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利润、风险费、措施项目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7.计量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挖方天然密实体积计算(不考虑松散系数),包括工作面及放坡工程量(工作面及放坡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且控制在设计及规范要求内)。 [工作内容 ] 1.清除表土及地上附着物、拆除构(建)筑物等场地清理; 2.施工现场排水降水; 3.土石方开挖、装车; 4.运输; 5.回填平整、夯实(回填压实系数小于0.9); 6.支护、围护(挡土板)的安、拆; 7.密闭和弃渣。”请招标人复核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的“[工作内容]5.回填平整、夯实(回填压实系数小于0.9); 6.支护、围护(挡土板)的安、拆;”是否为本清单的工作内容,如有误请修正后重新发布。

回复: 以本次补遗通知发布的限价清单为准。

质疑11:(专用条款19.6索赔特别条款:承包人不得因工程量增减或工作内容增减提出任何索赔。)

工程量减少将导致投标人在最初的投标报价过程中所报综合单价涉及利润的变化,上述条款约定不合理,建议删除本条款,或修改为“工程量出现相比于投标时大幅度缩减,导致承包人受有损失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调整相应价格”,以免项目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后由于受限于合同约定无法解决。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12:为了良好履约的目的出发,承包人不会无故违约。且建设工程行业的利润率一般在3%左右,实践中,在计算或调整违约金数额时,要考虑建筑行业是微利行业的特点,尽量避免承包人因承担过高违约金导致倒贴钱现象发生。建议设置违约金上限为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3%。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13:(专用条款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6)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违约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后一天,承包人应按合同价款的0.12‰向发包人支付工期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30%。)

****法院关于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若干具体问题》第六条第四点:关于违约金数额问题。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判断标准应结合行业利润率确定。建设工程行业的利润率一般在3%左右,实践中,在计算或调整违约金数额时,要考虑建筑行业是微利行业的特点,尽量避免承包人因承担过高违约金导致倒贴钱现象发生。建议设置违约金上限为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3%。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14:(专用条款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上述条款约定不合理,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议修改为“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15:(专用条款: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通用条款约定外,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工期180个日历天(含)以内的,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增加)

上述条款发包人原因导致暂停施工180天以上的才能够经协商支付费用,不合理,暂停施工180天将导致承包人、分包单位以及在场工人在此期间承担无法预测的停窝工损失。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综上,上述条款约定不合理,建议删除,或修改为“由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30个日历天(含)以内,发包人只同意承包人**工期,不承担相应的费用;30个日历天以上,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工期,并承担30个日历天以上的工期延误费用,费用另行协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16:该项目无预付款,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24]369号第十二条,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建议增加10%~20%的预付款。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17:1.(专用条款: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通用条款约定外,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工期180个日历天(含)以内的,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增加)

上述条款发包人原因导致暂停施工180天以上的才能够经协商支付费用,不合理,暂停施工180天将导致承包人、分包单位以及在场工人在此期间承担无法预测的停窝工损失。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综上,上述条款约定不合理,建议删除,或修改为“由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30个日历天(含)以内,发包人只同意承包人**工期,不承担相应的费用;30个日历天以上,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工期,并承担30个日历天以上的工期延误费用,费用另行协商。

2.(专用条款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上述条款约定不合理,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议修改为“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3.(专用条款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6)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违约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后一天,承包人应按合同价款的0.12‰向发包人支付工期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30%。)

****法院关于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若干具体问题》第六条第四点:关于违约金数额问题。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判断标准应结合行业利润率确定。建设工程行业的利润率一般在3%左右,实践中,在计算或调整违约金数额时,要考虑建筑行业是微利行业的特点,尽量避免承包人因承担过高违约金导致倒贴钱现象发生。建议设置违约金上限为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3%。

4.为了良好履约的目的出发,承包人不会无故违约。且建设工程行业的利润率一般在3%左右,实践中,在计算或调整违约金数额时,要考虑建筑行业是微利行业的特点,尽量避免承包人因承担过高违约金导致倒贴钱现象发生。建议设置违约金上限为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3%。

5.(专用条款19.6索赔特别条款:承包人不得因工程量增减或工作内容增减提出任何索赔。)

工程量减少将导致投标人在最初的投标报价过程中所报综合单价涉及利润的变化,上述条款约定不合理,建议删除本条款,或修改为“工程量出现相比于投标时大幅度缩减,导致承包人受有损失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调整相应价格”,以免项目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后由于受限于合同约定无法解决。

回复:1、按招标文件执行。

2、按招标文件执行。

3、按招标文件执行。

4、按招标文件执行。

5、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18:1.关于投标文件的格式,请问: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的格式(如封面、投标函)是否直接填空即可,其他投标文件格式是否均按照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word格式编写

2.投标函中缺陷责任期是否填写“24个月”即可

3.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是否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4.现国家推行社保属地化,各单位都在积极响应,****公司属地购买社保,****公司所在地就业,更能保护业主利益,更能保证完全到岗履职。****公司为无独立法人的企业分支机构,请问是否可****公司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5.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部分(三)承诺”是否包含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无需提供除此之外的其他承诺

6.根据《建质[2015]206号》中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请招标人明确: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需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可以理解为提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或安全的副总经理中任意一个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可

7.业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体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是否为缴费月份或缴费起止时间只要包含2025年10月即可

8.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扫描件,请问是否提供正本或副本的扫描件均可

9.投标文件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是否提供关键页即可

10.报价部分,要求上传封3,是否可以直接上传电子版,然后按要求,在造价人员签字、盖执业印章处,直接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执业印章即可

11.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填写部分,红名单企业是否按实际缴纳的金额,即195万元填写

12.招标文件第八章资格审查部分(四)其他资料中,要求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3.4款要求提供资料,但未给定如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等格式,投标人是否可以依次只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3.若组成联合体参与竞标,是否仅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即可

14.如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投标函中要求填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地址、网址、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传真、邮政编码等信息,是否只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信息即可

15.除共同投标协议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封面、光盘贴、封套等,须填写“投标人”或“投标人名称”处,是否仅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即可

16.在填写共同投标协议中的职责分工时,能否根据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工的实际情况,负责施工单位的填写“负责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文件中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相关工作”即可若两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担施工任务,两家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是否可以分别填写“负责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文件中招标范围内XX%的施工内容”即可

17.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的(四)其他资料中要求放入“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第 3.4 款要求提供的资料”,如在其他部分有提供格式,且提供过的投标资料,是否不需再重复放入(四)其他资料中

18.投标文件中下划线上、空格处、表格中无需要填写或无法填写内容的,是填“/”或“无”还是可以不填(空白),对此有无要求

19.在本次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因为商务****分所需提交的其他资料较为繁多,导致文件整体容量超出上传限制(50M),无法顺利提交。为确保文件完整性**利上传,建议在商务部分和资格审查部分,分别增加一个其他资料2的页签。

20.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中,备注写的“480日历天”,与“工期:720日历天”矛盾,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1、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的格式(如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共同投标协议等)直接填空即可,其他投标文件格式按照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word格式编写。如果遇到PDF签章版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和**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PDF签章版为准,但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共同投标协议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以修改的格式以**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格式为准。

2、缺陷责任期填写“24个月”或“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均可。

3、是的。

4、****公司缴纳的社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中明确写明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可不再额外提供其他的承诺。

6、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五条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请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7、是的。

8、是的。

9、按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工程造价6300万元及以上且竣工验收合格的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标书代写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要联合体成员之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相应业绩。

注:(1)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按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条要求执行。

11、符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的企业,投标保证金金额按实际缴纳金额填写即可。

1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四)其他资料”时,可以依次只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者自拟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等格式。

1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本单位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即可。其他按招标文件执行。

14、是的。

15、是的。

16、职责分工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分工情况填写,且必须包含本项目招标范围的所有内容。

17、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时,如在资格审查部分“(四)其他资料”以外板块提供过的投标资料,可以不在(四)其他资料中重复提供。

18、填“/”或“无”均可。

19、请投标人自行压缩投标文件,确保投标文件顺利提交。

20、以“工期:720日历天”为准。

质疑19: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中,备注写的“480日历天”,与“工期:720日历天”矛盾,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详见质疑18第20条回复。

质疑20:在本次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因为商务****分所需提交的其他资料较为繁多,导致文件整体容量超出上传限制(50M),无法顺利提交。为确保文件完整性**利上传,建议在商务部分和资格审查部分,分别增加一个其他资料2的页签。

答:详见质疑18第19条回复。

质疑21:投标文件中下划线上、空格处、表格中无需要填写或无法填写内容的,是填“/”或“无”还是可以不填(空白),对此有无要求

答:详见质疑18第18条回复。

质疑22: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的(四)其他资料中要求放入“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第 3.4 款要求提供的资料”,如在其他部分有提供格式,且提供过的投标资料,是否不需再重复放入(四)其他资料中

回复:详见质疑18第17条回复。

质疑23:在填写共同投标协议中的职责分工时,能否根据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工的实际情况,负责施工单位的填写“负责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文件中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相关工作”即可若两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担施工任务,两家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是否可以分别填写“负责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文件中招标范围内XX%的施工内容”即可

回复:详见质疑18第16条回复。

质疑24:除共同投标协议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封面、光盘贴、封套等,须填写“投标人”或“投标人名称”处,是否仅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即可

回复:详见质疑18第15条回复。

质疑25:如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投标函中要求填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地址、网址、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传真、邮政编码等信息,是否只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信息即可

回复:详见质疑18第14条回复。

质疑26:若组成联合体参与竞标,是否仅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即可

回复:详见质疑18第13条回复。

质疑27:招标文件第八章资格审查部分(四)其他资料中,要求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3.4款要求提供资料,但未给定如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等格式,投标人是否可以依次只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回复:详见质疑18第12条回复。

质疑28: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填写部分,红名单企业是否按实际缴纳的金额,即195万元填写

回复:详见质疑18第11条回复。

质疑29:报价部分,要求上传封3,是否可以直接上传电子版,然后按要求,在造价人员签字、盖执业印章处,直接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执业印章即可

回复:详见质疑18第10条回复。

质疑30:投标文件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是否提供关键页即可

回复:详见质疑18第9条回复。

质疑3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扫描件,请问是否提供正本或副本的扫描件均可

回复:详见质疑18第8条回复。

质疑32:业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体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是否为缴费月份或缴费起止时间只要包含2025年10月即可

回复:详见质疑18第7条回复。

质疑33:根据《建质[2015]206号》中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请招标人明确: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需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可以理解为提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或安全的副总经理中任意一个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可

回复:详见质疑18第6条回复。

质疑34: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部分(三)承诺”是否包含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无需提供除此之外的其他承诺

回复:详见质疑18第5条回复。

质疑35:现国家推行社保属地化,各单位都在积极响应,****公司属地购买社保,****公司所在地就业,更能保护业主利益,更能保证完全到岗履职。****公司为无独立法人的企业分支机构,请问是否可****公司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回复:详见质疑18第4条回复。

质疑36: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是否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回复:详见质疑18第3条回复。

质疑37:投标函中缺陷责任期是否填写“24个月”即可

回复:详见质疑18第2条回复。

质疑38:关于投标文件的格式,请问: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的格式(如封面、投标函)是否直接填空即可,其他投标文件格式是否均按照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word格式编写

回复:详见质疑18第1条回复。

质疑39:我单位有一个2023年竣工验收的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业绩,工程内容包含道路、综合管廊、桥涵、给排水、电力通信、照明、交通、绿化、边坡防护、电力迁改等市政道路配套工程,且合同金额远大于6300万。(一)请问我单位业绩是否满足本项目的业绩要求(二)本项目要求的“工程造价6300万元及以上且验收合格的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是否仅指业绩中道路部分的工程造价

回复:1、投标人业绩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工程造价6300万元及以上且竣工验收合格的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标书代写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要联合体成员之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相应业绩。

注:(1)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2、本项目业绩要求为工程造价6300万元及以上且验收合格的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业绩。工程类别是按照《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的要求设置,城市道路工程是《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附录B 土木工程分类表中的三级目录,城市道路工程下设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其他工程等,具体分类详见《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附录B。

质疑40:1.请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附录”中“分包”约定内容,是否可填写为“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2、请问投标文件格式中,不需要填写内容的位置,是否留空白或填“/”均可

3、请问人员社保是否可提****公司社保

4、请问联合体投标的,根据共同投标协议,不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是否不用提供资质证书

5、请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三)承诺,是否已包含所有承诺,投标人无需再提供其他承诺

回复:1、可以。

2、详见质疑18第18条回复。

3、是的。

4、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

5、详见质疑18第5条回复。

质疑41: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回复:详见质疑18第5条回复。

质疑4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回复:详见质疑18第3条回复。

质疑43:有业主专家参与评标吗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本次招标我****委员会。

质疑44: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

回复:不需要。

质疑45:我公司业绩为**本地业绩,合同金额符合业绩要求的工程造价,但**固定竣工验收报告无法体现结算金额,请招标人明确符合业绩要求吗

回复:投标人业绩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工程造价6300万元及以上且竣工验收合格的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标书代写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要联合体成员之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相应业绩。

注:(1)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质疑46:我公司业绩竣工验收报告无法体现工程造价,1.请问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2.可以用审计报告证明吗

回复:1、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2、不可以。

质疑47:业绩要求的工程造价是以合同金额为准还是以结算金额为准呢

回复:当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质疑48: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回复:不可以。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调整。投标人须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质疑49: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 PDF 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PDF签章版为准。

质疑50: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一)投标函的“工程质量”自动填写为“招标文件的要求”(已有“达到”两个字在填写横线外);但招标文件中要求各投标人应在投标函中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请问在投标函“工程质量达到”后面的横线中,是否需要多写一遍“达到”两个字

回复:可不重复写“达到”二字。

质疑51:针对近期我们保函同业粉丝***。

回复:提问与本项目无关,不予答复。

质疑52:工程保函业务广告***

回复:提问与本项目无关,不予答复。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补遗通知如下:

1、现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缺陷责任期中“备注:由于软件原因,投标函中“工期”自动显示为“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的,各投标人应在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或“480日历天”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修改为“备注:由于软件原因,投标函中“工期”自动显示为“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的,各投标人应在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或“720日历天”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施工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2)进度款支付相关条款增加“绿化部分清单费用包含绿化工程费、绿化养护费两部分,占清单综合单价比例为8:2;承包人按规定时间报送进度报表,经监理人审查签证,报造价咨询单位、发包人审批后,绿化工程费按当月产值(含措施费、规费,绿化部分不含养护费)的80%作为进度款支付;绿化养护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季度考核,支付同期养护费的80%。绿化部分剩余费用,绿化养护期满,达到设计效果,完成移交、质保期满后按照结算审计金额支付至100%。”

3、2025年11月27日随招标文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作废。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和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限价详见随本项目补遗发布的附件。

4、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05484.54 元(大写:壹亿伍仟柒佰陆拾万零伍仟肆佰捌拾肆元伍角肆分),(措施费总价最高限价为¥ ****403.76元(大写:陆佰零贰万捌仟肆佰零叁元柒角陆分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 ****272.43 元(大写:叁佰贰拾捌万柒仟贰佰柒拾贰元肆角叁分 ))。

注:本答疑及补遗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补遗不一致时,一律以本答疑及补遗为准。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的关于本项目招标有关的信息。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知悉全部有关招标过程和招标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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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 月3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03
信息变更
500001202511240190201的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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