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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产品定制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致各投标人:
一、****印刷产品定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招标公告中“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变更为: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出具承诺函;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自行出具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6.2022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发票时间为准),至少具备两个同类项目业绩(印刷产品定制服务或印刷产品采购),响应文件中应附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原件复印件或同类项目业绩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同时此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资格审查内容也做相应修改,“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二、分项报价表”中增加了备注内容。标书代写
二、项目报名及文件的领取时间时间更改为
2025年12月2日至 2025年12月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17时00分(**时间,下同)。
请各投标单位以此变更公告为准,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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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