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2-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日-2025年12月9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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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办事处锁营路283号“市民之家”政务服务大厅1楼31-36号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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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日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昭鲁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项目名称 | 昭鲁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县、**县,涉及**区**街道、**街道、**街道、北闸街道,乐居镇、洒渔镇、旧圃镇、苏家院镇、**镇、守望回族乡、布嘎回族乡、小龙洞乡、青岗岭乡;**县文屏街道、砚池街道、**回族乡、茨院回族乡、小寨镇、龙头山镇、龙树镇、新街镇、水磨镇;**县**镇、**桥回族彝族苗族乡,共计3个区县、24****办事处 |
| 建设单位 | ****(昭****管理局)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昭****管理局)拟实施的昭鲁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项目为改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152.35m2(3705.21亩),均为临时占地,不涉及永久占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工程、泵站工程、输配水工程、田间示范工程、信息化改造工程五部分。主要内容分述如下: ①取水工程主要内容为维修加固塘坝21座,其中**区18座和**县3座,总容量为52.84万m3;取水坝维修1座,**中间调蓄水池126座。②泵站工程主要内容为**9座泵站,13座高位水池及连接管线40.97km。③输配水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渠道工程、渠系工程及管线工程三部分,渠道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输配水骨干工程干渠续改建总长度124.22km,包括南、北干渠、**分干渠等3****水库输水干渠,****水库高沟、北闸水库干渠、**圩输水干渠、****水库)、****水库输水干渠等5****水库输水干渠,大营村取水坝灌沟、石丫口灌沟、营盘桥灌沟等3条河道取水干渠,其中已衬砌改造121.62km,新衬砌(土渠衬砌)2.60km;输配水骨干工程支渠续改建总长度212.48km,包括15****水库支渠、****水库高沟支渠,其中已衬砌改造209.86km,新衬砌(土渠衬砌)2.62km;灌排渠道改造总长度10.31km,包括马厂高沟、百渔河、铁家村灌排沟、龙宫阴河等4条,其中已衬砌改造8.91km,新衬砌(土渠衬砌)1.40km;其他输水渠道:渔洞水库其他输水渠道续改建共计3条渠道,新衬砌(土渠衬砌)1.53km。渠系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50座渡槽采取更换止水、防碳化处理,钢筋除锈、混凝土修补等措施,柳树闸渡槽前段285m采取拆除重建;拆除重**闸9座,拆除水闸1座;瓦厂渡槽改建为瓦厂倒虹吸,采用DN800钢管,**圩倒虹吸采用DN1200钢管;修复南、北干渠隧洞17座,对底板和边墙磨损段凿毛修复,对裂缝灌浆采用化学灌浆堵漏,止水老化段拆除更换,拆除重建段60m;**及拆除重建分水口230处,增设量水断面10处,****水库干支渠农桥7座,背水桥6座,维****水库干支渠涵洞5座,**清污机8台,安全护栏10.31km。管线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管道工程共包括12处,管道长度合计119.14km,渠道改管道工程8处,**管道长度2km;泵站连接高位水池管道长度合计40.97km。管道清淤1处,清淤长度0.8km;分水口智能化改造(增加流量计)共18处,现状测井破损重建1座,共**19座双阀井。④田间示范工程主要内****办事处大沙田灌片、旧圃镇九**堰灌片、****办事处**支渠灌片三个典型区田间工程,采用滴灌灌水器灌溉面积1.5万亩,**干管长度合计16.9km,支管长度44km,支管长度156.5km,毛管长度364.5km。⑤信息化改造工程主要内容为昭鲁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工程信息化的建设,包括立体感知体系、自动控制体系、支撑保障体系、数字孪生平台、业务应用系统。 2025年2月12日,项目已取得****委员会关于《昭鲁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昭市发改审批〔2025〕10号),项目代码:****;同时,2025年8月26日,****水利局关于《昭鲁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昭市水农〔2025〕15号)。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1.大气:施工期大气污染物质主要为施工扬尘、交通运输扬尘、混凝土拌合产生的粉尘、弃渣场堆放产生的粉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废气、清淤异味、化粪池及垃圾收集设施产生的恶臭、发电机废气。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每个施工段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邻近环境敏感点两侧应设置2.5m高的围挡,各加工项目出入口应设置车辆清洗池进行轮胎清洗,项目建筑材料堆放区的沙土、水泥采取覆盖措施,车辆装载时通过采取篷布加盖等措施。大气污染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浓度监控标准。 2.地表水: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混凝土拌和冲洗废水、机修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加工区管理人员办公废水、基坑排水、隧洞排水、地下涌水及弃渣场淋滤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统一收集于沉淀池,通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生产,不外排;机修废水统一收集至隔油池,通过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车辆清洗水通过清洗池循环使用,不外排;办公废水经收集进入化粪池处理,作为液体肥料晴天用于项目周边农田施肥,雨天储存待晴天再用于项目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基坑初期排水经截流后排至下游,基坑经常性排水应定时向集水坑内投加絮凝剂进行絮凝沉淀处理,排水静置2h后抽出,优先用于施工区降尘、耕地林地或作为水保植物措施用水,用不完的水经明渠排至坝址下游河道;隧洞废水经洞内导排设施排至下游出口处设置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降尘、耕地林地或作为水保植物措施用水,不外排;地下涌水设置沉淀池预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点洒水降尘,不外排;弃渣场淋滤水经截排水沟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渣场洒水降尘,不外排。 3.地下水:结合各项工程具体施工内容,对地下水产生影响的主要为取水工程改造、**泵站工程及输配水工程改造。项目塘坝施工时采取放空蓄水施工,塘内存水及渗水作业前及时抽排至区外,施工机械在施工前应严格检查,严禁油品的跑冒滴漏,并且塘底清淤严格按照设计进行,仅在塘坝现有基底基础上进行施工,不进一步深度开挖,项目施工应避开雨天,在基坑开挖中当遇到地下水水位埋深较浅时,严禁垂直开挖,做好抽排水,并应及时配套设置沉淀池进行预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点降尘。 4.噪声:项目声源分为固定声源及流动声源两种,其中固定声源主要为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搅拌机、插入式振捣器等施工机械噪声,流动声源主要为挖掘机、装载机、自卸汽车等施工运输设备噪声。由于项目工程沿线环境敏感点分布较多,且距离较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会对环境敏感点及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在受噪声影响的施工段,应在环境敏感点分布一侧采取设置隔声、消声等措施,以减小项目施工产生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此外,建设单位应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无特殊情况,夜间尽量不进行施工,若必须施工,应提前三天进行公告,并与距离工程施工点较近的敏感点及时沟通,以免产生纠纷。同时,应加强施工交通运输管理,经过敏感点分布区域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以减小项目固定声源及流动声源对工程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5.固废: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土石方、建筑垃圾、淤泥、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沉淀池及车辆清洗池沉渣、机修隔油池油污及车辆检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固废处置率100%,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6.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设计、环评等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实施应急预案并按规定进行演练,做到风险防范警钟长鸣,环境安全管理常抓不懈,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和应急预案,尽可能降低风险事故发生概率,杜绝特大事故发生。项目实施的环境风险水平可控。 7.生态环境:本工程占地外扩200米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评价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地、国家一级公益林、基本草原等,涉及国家二级公益林及省级公益林,且除了2座中间调蓄水池位于国家二级公益林、部分**管线穿越国家二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以外,其余**工程均不涉及国家二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评价区除了少量**中间调蓄水池、管线、施工便道临时占用基本农田,其余**工程均未位于永久基本农田内;评价区内目前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也未发现**省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布,未发现地方特有种分布,未发现名木古树分布,未发现古茶树分布;评价区目前未发现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也未发现《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收录的珍稀濒危动物分布,调查未发现该地区特有种类分布。评价区及邻近地区可能分布有黑鸢Milvus migrans、松雀鹰Accipiter virgatus、普通鵟Buteo buteo、红隼Falco tinnunculus、白腹锦鸡Chrysolophus amherstiae等5种国家二级保护野生鸟类;评价区未发现珍稀濒危鱼类分布,未发现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鱼类分布,无“鱼类三场”即产卵场、索饵场和越冬场的分布。在严格限制施工占地,优化施工方案尽量避让基本农田、国家二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和落实生态修复、复垦等工作的前提下,项目施工期对土地利用、基本农田、国家二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及植被、动植物、生物多样性等影响程度较小。 (二)运行期 1.大气:本项目主体运行过程中无废气产生,因此,本工程营运期不会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 2.地表水:本项目运行期地表水影响主要为退水影响,灌区的城镇生产生活污水以****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或者回用,排放至河道的水体为经过处理达标的,对河道水质基本无影响,对水功能区和第三者无影响;灌溉回归水经各级沟渠汇集,最终进入洒渔河、小寨河和布嘎河。因施用农药、化肥和农家肥,使回归水中氮、磷含量升高,灌溉回归水进入河道,水体富营养化正是由于生物所需的氮、磷等营养物质大量进入河流造成。由于排水系统由灌区内分散的天然沟谷及一些排水沟组成,属面源污染,较难处理。但根据灌溉用水过程,回归水主要发生在3~5月。流域内有众多支流汇入,灌溉回归水量占流域水量的比例也较小,可稀释灌溉回归水的污染物含量,不会造成河流富营养化,不会影响流域水功能区的划分。灌溉回归水主要集中在3~5月,而该时期流域处于枯水期,径流少,导致径流比较高。但以全年的径流量以及回归水量分析来看,径污比分别为1.8%、1.2%、3.3%,回归水对河道水质影响小,对所属水功能区影响较小。 3.地下水:本项目设计灌溉面积52.9万亩,灌区总体存在一定地形高差,一般情况下,由于灌溉时间短、排水快、潜水排泄量大,因此田间入渗水量较灌区建成前增加不大。灌区建成运行后,由于渠系采取衬砌措施,灌区范围内渠道水入渗量小。由此可见,项目实施后,区域地下水仍为降雨入渗补给为主,不会对灌区范围内地下水水位产生明显影响,不会破坏区域地下水的补径排关系;本灌区土层相对较厚,区域包气带有一定的防污能力,且如之前分析,灌区地形高差大、排水快且入渗量有限,加之含有污染物的地表水在下渗的过程中,经过灌区土壤的过滤、降解和农作物吸附吸收后,水体中污染物基本被留在表层土壤中,灌区运行后因施肥、喷洒农药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对灌区地下水水质影响极小。 4.噪声:本项目****泵站,由于泵站均设置于地下,经过地面隔声后对外环境基本无影响。 5.固废:项目运行后的固废主要来源于管理人员生活垃圾,运行期依托现有管理人员进行管理,不新增人员,因此本项目运行后无新增生活垃圾。管理人员生活垃圾统一采用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6.生态环境:本项目**中间调蓄水池、泵站及配套高位水池、管线等均采用地埋方式,运营期间对土地利用的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期间,对区域陆生植被、动植物、水生生物影响较小。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期安排专门人员对施工区和进出场地道路定时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旱季每天不少于2次,若遇大风或干燥天气要适当增加洒水次数,以减少道路扬尘的产生量;(2)邻近环境敏感点施工段施工应避开大风天气,并且敏感点集中区两侧应设置有2.5m高的围挡;(3)各加工项目出入口设置有车辆清洗池对轮胎进行清洗;(4)建筑材料、沙土、水泥等粉状物料堆放区采取覆盖措施,其他区域定时洒水,防止扬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施工垃圾应及时处置,适量洒水,减少扬尘;(5)对于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应该加盖篷布或密闭,严格控制和规范车辆运输量和方式,容易产生粉尘的物料不得超过车辆两边和尾部的挡板,严格控制物料的洒落,以避免因为道路颠簸和大风天气起尘而对沿途的大气环境造成影响;(6)项目运输道应定时清扫道路、保持路面清洁,同时对车辆轮胎进行清扫,运输沿线邻近环境敏感点区域应减速慢行;(7)定期对混凝土搅拌机等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等进行检测与维护,保障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正常运转;(8)清淤工程段沿线紧邻环境敏感点的,必要时应采用土工布临时覆盖并及时清运,从而降低异味对敏感点的影响;(9)化粪池统一设置于地下,垃圾收集桶应选用密闭式垃圾桶,垃圾桶定期进行消毒,项目区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及时运至环卫部门设置的就近垃圾收集点进行处置;(10)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料,做到尾气达标排放;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时间,避免各种产生废气的机械及运输车辆同时负荷运行;(11)各施工段应设置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其职责是指导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工程弃土、施工材料的处置、清运、堆放,场地恢复和硬化,清除进出施工运输道路上的泥土、弃料以及车辆、轮胎上的泥土,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共设置21个沉淀池,分别设置于各施工工区,每个沉淀池容积不小于1m3,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统一收集于沉淀池,通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生产,不外排;(2)机修废水:共设置21个隔油池,分别设置于各施工工区临时维修点,每个隔油池容积不小于2m3,机修废水统一收集于隔油池,通过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不外排;(3)车辆清洗废水:共设置21个车辆清洗池,分别设置于各施工工区出入口,每个清洗池容积不小于1m3,车辆清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4)办公废水:共设置21个化粪池,分别设置于各施工工区公厕处,每个化粪池容积不小于10m3,项目办公废水经收集进入化粪池处理,作为液体肥料晴天用于项目周边农田施肥,雨天储存待晴天再用于项目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5)基坑排水:初期排水主要为原河道、渠道内水体或存水, 初期排水水质与河道水质基本相同,经截后排至下游;基坑内的经常性排水暂存于基坑内进行沉淀处理,排水静置 2h后抽出优先用于施工区降尘、耕地林地或作为水保植物措施用水,用不完的水经明渠排至坝址下游河道;(6)隧洞排水:共设置17个沉淀池,分别设置于隧洞施工段下游,每个沉淀池容积不小于0.5m3,隧洞废水经洞内导排设施到排至下游出口处设置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降尘、耕地林地或作为水保植物措施用水;(7)地下涌水:施工过程中做好抽排水工作,当遇到地下水位埋深较浅的施工点应对出水点进行水位及水量进行观测,并配套设置沉淀池对地下涌水进行预处理,预处理后的涌水全部回用于施工点洒水降尘;(8)弃渣场淋滤水:项目于弃渣场四周设置截水沟625m(尺寸0.6×0.7m),中部设置排水沟64m(尺寸0.3×0.3m),将弃渣场淋滤水收集后排至沉淀池,于弃渣场西北侧设置一个沉淀池,容积为30m3。弃渣场淋滤水经截排水沟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渣场洒水降尘,不外排;(9)严格按照落实相应废水处置措施,确保各类废水按照要求处置后综合利用,杜绝各类施工废水未经处理外排至地表水环境;(10)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表土不乱堆乱倒,做到文明施工,表土临时堆放地应远离地表水体,避免将泥渣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中对地表水体造成水质污染;(11)合理安排工期,项目施工应避开雨天,在基坑开挖中当遇到地下水水位埋深较浅时,严禁垂直开挖,做好抽排水,并应及时配套设置沉淀池进行预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点降尘;(12)严格按照设计施工,避免扩大施工区范围;(13)项目应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定期对依托项目的隔油池、化粪池及沉淀池进行巡查维护,使其能正常使用。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过程中在噪声影响范围的施工段,应在环境敏感点集中分布区域一侧采取设置隔声、消声措施,以减小项目施工产生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2)按照设计进行分段施工,施工单元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加强施工管理,尽量缩短施工时间;(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12:00~14:00、22:00~6:00期间进行施工作业,若要进行连续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提**行公告;(4)应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合理布置施工工区及施工现场,以避免场地内局部声级过高,对施工机械采取降噪措施;(5)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6)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音、振动小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避免多台高噪音的机械设备在同一场地和同一时间使用;(7)在施工过程中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使其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严禁使用鸣笛等联络方式,机械设备停止工作时应关闭发动机;(8)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噪声管理,文明施工,施工期间组织好区内交通,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1)本工程共设置1个弃渣场,位于**镇碧凹村长冲子一冲沟内,弃渣场占地面积1.50hm2,汇水面积0.05km2,堆渣坡比为1:2.5,弃渣场设计容量6.10万(松方m3)。项目产生的土石方41.66万m3综合利用,废弃土石方4.14万m3运至规划设置的碧凹弃渣场统一堆放处置。其中综合利用的土石方中24.46万m3运至******社区军区鱼塘综合利用,17.2万m3运至******公司****煤厂土地复垦工程综合利用;(2)表土按照施工进度及需求,规范堆存于工程施工区沿线一侧,待施工结束后全部回用于工程复耕及后期生态恢复覆土;(3)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综合利用,利用不了的统一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4)项目淤泥经脱水固化清出临时堆放至清淤工程区一侧,一部分回用于边坡护坡用土,其余统一运至******社区军区鱼塘综合利用;(5)项目区内合理布设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由施工人员统一收集后及时运至环卫部门设置的就近垃圾收集点进行处置;(6)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作为液体肥料用于项目周边农田施肥;(7)混凝土沉渣统一回用于混凝土拌和,其余沉渣均回用于施工便道铺垫;(8)设置21个危险废物贮存库,各施工工区分别设置1间独立的、建筑面积不小于10m2的危险废物贮存库,设立明显标牌标识,地面做防渗处理项目隔油池油污、废机油及废油桶经收集后统一暂存于各工区设置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做好相应台账记录。 5.生态影响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1)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①将环境保护要求纳入工程招标中,严格按设计施工,控制施工范围,禁止超计划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②开工前对施工临时设施的规划要进行严格的审查,以达到既少占耕地、林地,又方便施工的目的;③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在施工中尽量少破坏天然地表和森林植被,禁止在施工区范围外乱砍滥伐,任意破坏森林植被;④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设计规定的弃渣场进行弃土作业,不得随意扩大弃土范围及破坏周围农田、植被;⑤严禁超征地范围临时占地,严禁施工人员砍伐、破坏项目区域周边植被,严禁在征地范围外堆放表土等。 2)动物保护措施:①在靠近林区施工应优化施工方案,抓紧施工进度,尽量缩短在林区内的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惊扰;②制定保护动物相关规定,增强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保护动物,在施工时严禁进行猎捕,严禁施工人员和当地居民捕杀两栖和爬行动物;③在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特别是对树木的砍伐;④施工期间如遇到若发现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鸟类须注意依法加以保护,避免伤害到从周围地区偶尔进入建设区的各级、各类保护物种;如遇到野生动物受到意外伤害,****林业局野保部门联系,由专业人员处理;⑤优选施工时间,避免在野生动物活动、繁殖和觅食的高峰时段,进行机械开挖等高噪声作业;⑥控制噪声,在动物的繁殖季节(春季、秋季)不进行高噪声施工,尽量将高噪声的施工时间安排在冬季。 3)公益林保护措施:①项目建设期间拟进一步优化设计,尽量减少**管线及小寨河谷灌片**2座中间调蓄水池占用林地,减少对国家二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的影响区域;②**管线及小寨河谷灌片**2座中间调蓄水池尽量避让国家二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 4)基本农田保护措施:①项目施工期间需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尽量减少**中间调蓄水池及管线对永久基本农田的临时性占用。②施工便道尽量避让基本农田。 (2)减缓措施 1)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①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临时占地区域、弃渣场等进行植被恢复。②避免超计划占用林地,严禁随意扩大占地范围。③加强施工管理和环境宣传,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④严格管理,不得随意扩大占地范围,通过教育和制度化,禁止施工人员在占地范围外砍伐树木,施工区严格烟火管理,减轻工程施工对植被的影响。 2)动物保护措施:①加强生态保护宣传,制定奖惩措施,激发承包商和施工人员自觉参与生态保护。开工前,在工地及周边设立爱护野生动物和自然植被的宣传牌,并对承包商进行生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施工人员进场后,立即进行生态保护教育。宣传和教育的内容包括生物多样性的科普知识和相关法规、当地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简易识别及保护方法。②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或受伤的兽类,应交给林业和草原部门的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处理。③对评价区内保护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 3)公益林保护措施:①本项目采取分段施工,多点施工的方式整体推进项目,尽量缩短施工时间,以减缓对国家二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的影响。②严禁砍伐,严禁超征地范围临时占地,以减少对国家二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的影响。③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采取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控制施工范围,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林地大面积破坏。④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和管理,有效控制野外用火和吸烟等行为,使森林火灾发生的风险降至最低。⑤若项目过程中不可避免需占用公益林,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省公益林管理条例》、****草原局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云林规〔2022〕1号****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贯彻落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云林规〔2022〕4号)等相关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报县级以**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进行核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手续,在取得相关行政审批手续之前项目不得动工。⑥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用的林地进行植被恢复。 5)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①项目施工期间需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尽量减少**中间调蓄水池、管线对永久基本农田的临时性占用。②施工便道尽量避让基本农田。③优化施工方案,采取分段施工,尽量缩短施工便道对基本农田的占用时间。④施工期间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尽量减少对农田植被的破坏。⑤合理规划工程实施时间,施工期建议选择在农忙后或者农田空闲时间进行以减少对当地农田的扰动。⑥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对临时占用的基本农田按“占一季、补一季”的原则给予足额的经济补偿;⑦工程完工后立即进行土地整治,覆盖表土,前期撒播草籽,改善土壤结构,增加土壤肥力,然后返还农民复耕。 (3)修复措施:项目施工期结束后,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要求,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生态恢复措施进行植被恢复。对施工期间破坏的各种植被和生境、临时占地及各种施工迹地、**1个弃渣场(位于**县**镇碧凹村长冲子一冲沟内)等,工程结束后应该尽量通过实施生态恢复措施使其逐步得到恢复。 (4)补偿措施 1)林地补偿措施:施工期间,若涉及林地占地,建设单位应根据林业用地的管理规定,按照办理征占林地的相关手续确定的范围、面积进行作业,并缴纳森林**补偿费,并对临时占用的部分进行施工后的恢复。 2)基本农田补偿措施:①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对临时占用的基本农田按“占一季、补一季”的原则给予足额的经济补偿;②严格执行《初设报告》中的临时占用耕地复垦措施,硬土层开挖按0.4m深开挖;腐殖土回填按0.5m深回填;干砌石挡护,每亩按2.5~6m3估算;田间水利设施,每亩按5~10m沟渠估算,土质培肥(包括绿肥培植、增施有机肥等);③严格遵守《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对占用的永久基本农田办理相关报批手续,****政府规划的土地占补平衡方案,以减轻对永久基本农田的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