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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生态环境厅、**省自然**和规划厅关于加强和优化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的通知》(琼环土字〔2024〕3号)的规定,现将《**省南渡江迈湾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琼中县黎母山镇大木村移民搬**置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表》进行公示:
一、调查地块基本信息
**省南渡江迈湾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琼中县黎母山镇大木村移民搬**置点地块位于**省琼****农场嘉园小区北侧用地,地块中心坐标为E109.756822°、N19.298891°,地块面积23668.65m2,调查地块拟调整为居住用地。
二、调查结论
根据现场勘查、人员访谈情况结合卫星遥感,调查地块历史及现状从未进行工业企业生产活动,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迹象。不存在其他正规和非正规的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场;未曾闻到过土壤散发的异常气味;地块内没有油品的地下储罐和输送管道。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不涉及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大气或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综上所述,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满足土地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关于加强和优化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的通知》(琼环土字〔2024〕3号),第一阶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联系方式
土地使用者:琼中黎族苗****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工电话:136****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