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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抚仙**岸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程(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抚仙**岸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程(二期)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澄****工业园区内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30****5690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4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不少于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