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十五五”县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仙政办〔2025〕25号)要求,为高质量完成《**县“十五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我局于11月25日发布《**县“十五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采购公告,截止受理时间,因不满足三家申报,现重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县“十五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服务
二、采购单位
****
三、内容要求
《规划》是指导**县未来五年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其编制对于我县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更好兜牢民生底线、织密民生保障安全网,解决人民群众在教育、医疗、养老、托育等方面的问题具有重大意义。内容覆盖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重大任务、重大举措和重大工程项目,围绕全体居民更加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等多维度内容,研究深度要高,专业性要强。
四、成果要求
编制成果需符合国家、**省、**市及**县关于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技术规范,能够准确把握**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提出切实可行的目标、任务、措施等内容,形成具有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文本及相关附件。
五、进度要求
编制服务单位于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发改局,2026年5月底前完成《规划》论证,2026年6月底前印发实施。我局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编制服务单位汇报工作进展。编制服务单位须按要求提交编制成果,其知识产权归我局所有,未经我局同意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由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名义申报。申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申报单位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等条件;
②申报单位曾参与过相关专项规划、战略规划、行动方案等编制的,优先选用。
(二)申报材料及递交时间。
(1)申报材料:
①《**县“十五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编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②资格证明材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截图打印件);
④申报者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1册,提供一式五份。所有申报材料需密封,封条上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信封上须注明“申报**县“十五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项目”字样和申报单位名称。
(2)递交时间:
申报材料于2025年12月8日17:30前按要求邮寄或送达至****。逾期不予受理。
七、组织评审
1.本次采购总价上限为人民币10万元(含),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包含所提供服务的所有工作及成本开支、税费等全部费用的总和。
2.我局将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评审,择优选择一家编制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公示无异议后,与入选承担单位签订**协议。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县清源东路1****政府主楼1416室)****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4-****970)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县“十五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编制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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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