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04日
一、合同编号: ****-001-001
二、合同名称: ****检察院办公楼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省**市**区龙程街1号
联系方式: ****195
供应商(乙方): ****
地 址: **市**区**大街64号
联系方式: 182****19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检察院 法定代表人: 地址:**市**区龙程街1号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姚 坤 地址:**市**区**大街64号 甲方为使其办公环境舒适、运行经济、保值增值,经竞争性磋商程序,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甲方制定的招标文件、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管理基本情况 ****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确定的物业管理项目。 第三条甲、乙双方均应本着诚信原则履行本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养护、维修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第五条 共用设备、设施的运行、养护、维修和管理。以乙方编制的投标文件中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为本条服务内容。 第六条 庭院内的公用设施养护、维修和管理。以乙方编制的投标文件中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为本条服务内容。 第七条 公共场所、****办公室环境卫生及垃圾清运。包括:楼内公共区域、办公室、会议室、视频会议室、停车场等。 第八条 庭院内的清洁卫生、办公楼内所有玻璃每年擦拭贰次及清除院落通道和甲方“三包”区域内积雪等。 第九条 公务用车的驾驶服务。 第十条 来访接待和会议服务。 第十一条 职工食堂管理与服务,包括原材料的加工、制作及出品。 第十二条 安全管理,包括: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楼内巡视;排水系统安全检查;外来人员接待和安检登记等。 第十三条 负责报刊、信件、杂志、邮件等的收发和管理;****办公室、会议室、电梯、楼梯扶手、厨房等所有部位的消毒;绿化养护与管理;其他必要的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服务。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及合同有效期限 第十四条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一年合同到期后,招标人根据上一年度供应商履约考核结果确定合同续签或终止。供应商服务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同时在财政预算保证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合同有效期自
履约要求: 附件三:《考核标准》 物业服务具体标准如下: (一)综合楼的服务管理 (1)按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对综合楼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 (2)房屋外观(包括屋面、**)完好、整洁,楼梯间墙面、地面无污迹、无破损,外墙无乱张贴、乱涂、乱画现象。 (二)设施设备日常维护,消防设施、电梯由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负责维护,负责监督及日常管理、使用。 (1)共用配套设备设施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保养、检修制度完备,有设备运行记录。 (2)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约定时间到达现场。 (3)水、电、电梯等设备运行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保障24小时用电,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制订消防应急方案,进行消防演练。 (4)道路通畅、路面平整,路面井盖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5)路灯、楼道灯等共用照明设备完好,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 (6)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 (7)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8)各设备房卫生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识清楚齐全,设备房管理制度明确。 (9)具有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场所、公共场所、场地,要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10)在接到有关部门停水、停电、停热通知后,及时通知楼内办公人员。 (11)所有机房、监控中心、设备间、变电所等进行的保洁工作,须在业主方面有关技术人员的要求指派下进行清理。 (三)公共秩序维护 (1)大院出入口设门岗1处,楼内设立1岗,24小时值班。办公期间接待外来人员严格执行登记、请示、引领等制度。 (2)楼内及其他单位非办公期间,进入综合楼院门及楼门人员实行严格的登记及时间提示制度。进入综合院门及楼门的一切人员(含楼内工作人员、物业人员)须出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等),经物业管理人员(保安人员)认可后方能进入,并根据进入人员与物业管理人员(保安人员)的时间约定提示进入人员按时离开。对进入院门的车辆实行登记制度,车内所有人员均须进行登记。上述进入院内及楼内人员中为非楼内工作人员的,须经被访人员同意方可进入或由被访人员引领。坚决杜绝外来闲散、推销人员进入院内。
履约期限: 2025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 ****检察院
七、验收日期: 2025年12月04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鲁智、周树臣、高永光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