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人”)采用公开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合格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2026年上下班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编号:****)
二、采购方式:公开竞价(网上竞价)
三、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9.42万元(人民币元整)(含税)。
四、用户需求书:
(一)采购需求
说明: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1. 项目一览表
| 项目名称 |
租车路线 |
数量 |
合同履行期限 |
计价方式 |
单项最高限价 |
总价最高限价(含税) |
| ****2026年上下班租车服务 |
1.工作日路线:6:50****广场至****公司;16:30****公司****广场;上午9:00炭步往返汽车城地铁站。(约140公里) 2.节假日路线:6:50****广场至****公司。(约120公里) |
1台 |
(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
在年度最高限价 39.42 万元内,以供应商报价形成的“日租单价”作为结算依据,按照实际使用天数据实结算,单价不因使用天数变化而调整;年度结算金额不得突破最高限价。如采购人因乘车人数变化而更换车型,其对应****财政局规定上下班交通车经费定额标准计算,不超过该车型限额标准。 |
48座客车: 1080元/天 |
人民币39.42万元 |
2.项目内容
供应商需配置一辆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大型新能源普通客车(不少于48座)作为采购人员工上下班通勤车,并为采购人提供车辆运行服务,满足采购人的合理用车要求。
(二)项目服务要求
1.报价要求:
供应商报价应包含所有项目实施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租赁费、驾驶员工资及福利餐费;车辆保险:交强险、车上责任险、第三者商业责任险、乘客意外险;季审、年审、车辆维修保养、轮胎更换、检修及年票;**费、燃油费、营运费、管理费、停车费、洗车费;税费(含双方印花税)、利润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
注:合同签署后,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任何遗漏或额外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单位不再支付。
2. 服务管理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完善的车辆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高素质驾驶员团队。
(2)配置1名专职管理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配合采购人管理车辆及处理相关事务。
(3)车辆路线及上落站点由采购人确定,供应商必须服从;线路调整幅度不超过原路线30%时,不做价格调整。
2. 车辆合法性要求:
(1)车辆必须具有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引发法律纠纷。
(2)车辆须符合国家《****客运站管理规定》,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班车客运标志牌或临时标志牌。
(3)车辆应符合安全、环保、年审及营运要求,并依法购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及车上责任险。
(4)行驶里程不超过10万公里,车龄不超过5年,**牌照。
(5)配备安全带、GPS卫星定位系统、北斗车载终端设备、粤卡通及自动缴费设备,应急逃生说明及应急备用车辆安排。
(6)车辆保险额度要求: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200万元,整车乘客险每座不少于80万元。
4.承运要求:
(1)按采购人规定时间和路线运送员工,确保安全、准时、舒适。
(2)****小组,随时满足合理派车需求。
(3)每条线路实行专人、专车、专线管理,行驶范围约70公里,覆盖**、**、**、**、**、**、**、**、**区。
(4)车辆维修、保养或年审期间,供应商必须调派同等条件车辆,确保服务不中断。
(5)车辆出现故障时,应在20分钟内启用备用车辆,否则承担责任。
(6)接受采购人服务质量监督和考核:考核低于69分,供应商支付500–1000元违约金;同季度出现3次“差”评定,采购人可要求更换驾驶员,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执行。
(7)因不可抗力事件或政策调整导致本项目无法继续实施,采购人有权终止项目,供应商不得因此追究采购人责任,也不得要求额外赔偿或补偿。
5.供应商资质要求:(资料审核环节提供盖章扫描件)
(1)企业资质: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企业经营范围应包括道路旅客运输或客运服务,并持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安全资质:资格审核环节提供法人承诺书,承诺近5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中选供应商在中选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安全行车记录或相关****公司****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驾驶员资质:驾驶员须为供应商的签约员工,具备丰富驾驶经验,近5年以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10 年以上驾龄(其中有5年或以上大客车驾龄)、年龄为35-55岁(以国家强制规定的年龄上限为准)、熟悉**市交通道路的驾驶员,担任交通车的驾驶工作。需提供驾驶员安全行车记录相关资料、****管理部门或交委证明或证书等复印件)、驾驶证、社保证明扫描件。
6.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以供应商中选总价计算的“日租单价”作为结算依据,按照实际使用天数据实结算,单价不因使用天数变化而调整;年度结算金额不得突破合同总价。如采购人因乘车人数变化而更换车型,其对应****财政局规定上下班交通车经费定额标准计算,不超过该车型限额标准。
(2)开票与支付:供应商须在每月10日前向采购人提供正式等额发票,用于办理上月车辆租赁款的财政支付手续。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当月租赁款的支付。
(3)结算凭证
成交供应商在办理结算时须提供以下文件:
① 合同(首次支付需提供);
② 当月结算总额的合法全额发票(每次支付需提供);
③ 经双方确认的出车次数及金额明细表及《服务质量考核表》(每次支付需提供)。
五、竞价须知
(一)语言要求
供应商提交的相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公共**采购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称“阳光采购平台”)就有关项目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文件或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二)竞价说明
1.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价有关的费用,不论竞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必须按竞价附件的格式填写,不得随意增加或删除表格内容。除单价、金额或项目要求填写的内容外,不得擅自改动竞价附件内容,否则将有可能影响成交结果,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3.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需对用户需求书的所有条款进行整体响应,用户需求书条款若有一条负偏离或不响应,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4.若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完成本项目,则采购人有权利保留追究责任。
5.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可重新启动采购或按竞价公告规定顺延推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6.若本项目竞价采购失败,采购人将重新采购,届时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重新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7.成交供应商若无正当理由恶意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重新组织的竞价采购活动。
8.如采购人在审核或复核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所提交的竞价资料时,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期间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相关的失信记录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的不良情形,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
9.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向采购人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竞价文件规定和竞价公告规定以及采购人的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采购人的意见;
10.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竞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服务要求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参与竞价所上传的文件没有对竞价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竞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竞价。
11.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或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12.供应商认为竞价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公示期限内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质疑,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13.本竞价公告和竞价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三)竞价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
2.无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否影响竞价,平台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所有的报名供应商;报名供应商应按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报名截止时间少于一个工作日的,采购人应当相应顺延报名的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3.采购人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资质要求: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报名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公司,须取得****公司****公司的授权书,****公司****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提供声明函,承诺完全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条款、内容及要求,(格式见《用户需求书响应声明函》)
3.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竞投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及《资格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格式见《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
(五)报价要求(报价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竞价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通过报名供应商应根据本公告要求,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同时按本公告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并上传相应报价附件(报价表)。
(六)确定成交候选人
竞价时间截止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七)无效报价
1.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或超过项目对应产品单项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文件,如果不按公告规定或竞价文件要求等相关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表以及有报价供应商落款的报价文件必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不接受总价优惠折扣形式的报价,供应商应将对项目的优惠直接在清单报价中体现出来。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6.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属于报价无效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竞价,其报价无效:
(1)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竞价项目;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价事宜;
(4)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IP地址参与竞价;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淆;
(8)不同供应商的平台使用费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书面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视为无效报价。
(八)竞价活动失败
出现下列情况的,本次竞价活动失败:
1.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
2.参与竞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项目时间安排
(一)登记及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获取方式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9日18时00分。
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9日18时00分。
3.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供应商须在阳光采购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提示完善企业信息,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n/。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二)竞价时间安排及规则
1.资审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9日17时30分标书代写
2.竞价日期及起始时间:2025年12月10日14时30分
3.竞价规则:采用网上竞价。在竞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进行一轮报价,竞价结束后,系统公布当前最低报价。
4.竞价时长:60分钟
七、供应商注意事项
(一)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编制对应的资审材料(第七条竞价须知),并按照“资审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上传至阳光采购平台(第八条第(二)项)。供应商报名时不得在所上传的资审资料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本项目报价以竞价时间内在系统中的报价为准,供应商在竞价时间段内需提供报价表。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必须加盖公章,且由供应商对公章法律效应负责。标书代写
(二)如有重新发布更正公告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竞价公告确认项目需求。
(三)供应商应使用Edge,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最新版本,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未在公告时间内参与项目的阳光采购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竞价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公共**采购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s://www.****.cn)
**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cn/p92/index.html)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省**市炭步镇布头大路1号
联系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020-****7818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及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
十、平台使用费
1.成交供应商须**光采购平台缴纳平台使用费,平台使用费计费基数确认方式如下:
(1)报价方式可确定采购合同交易总额的,以中标(成交)金额(特殊项目以预算金额)作为计费基数,100万以下(含)的,服务费按0.2%计算。
(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必须向******公司直接交纳平台使用费,服务费须划达对应项目账号。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供应商在平台首页右上方“我的项目”模块,找到已完成登记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入项目的“费用缴纳查询”模块,即可查看对应项目的服务费账号信息。
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必须按项目公告等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平台使用费;
3.如确实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通知阳光采购平台并提供相关的证明;如逾期,阳光采购平台不予退还平台使用费。
十一、平台技术支持
如响应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采购平台技术客服协助处理。
1.系统注册、账号登录异常联系电话:020-****0831,020-****0508
2.文件制作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20-****0590
3.咨询受理微信二维码:
采购人:****
日期: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