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县新州镇老城村皮坡采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审批
贵州-遵义-正安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县****采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县****采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采石场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

**县****采石场位于**县新州镇**村**方向,距**县城直线距离约28km。行政区划隶属**县新州镇管辖。******局于2024年8月13日****交易中心对**县****采石场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局2024年8月19******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520********871****7284),**范围由9个拐点圈定,**面积0.0391km2,开采深度:+750m~+610m;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规模:75万吨/年;开采方式:露天开采;有效期:2024年08月19日至2029年08月19日。因**内西北侧征地困难,并且靠近生态保护红线,2025年 1月3******局对**内西北侧划定禁采区。

该矿山为改建矿山,******局2014年4月14日颁发的合法采矿权,属已建矿山,证号:C520********471****3688;采矿权人:****(张淑琼);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8万吨/年;**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面积:0.0195km2;开采深度:+700m~+660m;采矿证有效期限:2014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14日。采矿许可证到期后,矿山因自身经济及政策原因,于2021年停产停建至今,2024年建设单位申请于8月19日再******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520********871****7284),目前矿产处于停产停建状态。

******局于2024年2月委托****编制完成了《**县****采石场(新立)**/储量核实报告》,并于2024年2月22******局组织专家评审,形成《**县****采石场(新立)**/储量核实报告书》评审意见书,截至2024年2月20日(基准日),**范围内+750.0m~+610.0m标高段内推断**量427.94万t,禁采区压覆推断**量95.36万t,超出+750m标高区域压覆推断**量6.25万t,+635m标高以下压覆推断**量58.46万t,可采储量254.5万t,服务年限3.4a。2024年4月,****委托**永风****公司编制完成《******县****采石场(改建)初步设计(建设规模:75万吨/年)》,2024年8月,****委托******公司编制完成《**县****采石场(新立)矿产**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设计生产规模:75万t/a)》,2024年12月18日,****改革局对**县****采石场备案,项目编码为****。本次环评依据最新的采矿许可证和设计进行评价。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弃渣等对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营运期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设备等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以及露天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对。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及治理措施

矿山施工期施工废气、扬尘可能会对施工场地周边的村寨产生一定影响。工业场地、排土场、采场、施工道路采用洒水措施;施工期间施工材料和设备在装、运、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采取洒水防尘等措施。定期对施工现场的裸露地面进行洒水抑尘。

(2)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及治理措施

工业场地修建半封闭棚架,并设置喷雾洒水装置,破碎、打砂机及筛分机进口设置洒水装置。

2、废水治理措施

(1)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评价要求对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要按地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要求进行集中管理和处理,避免任意排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建筑施工排水、车辆和设备冲洗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建筑施工排水悬浮物浓度较大,不含其它可溶性有害物质;设备冲洗水和生活污水成分较简单,污染物浓度低,水量小,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目前采石场处基建状态,在工业场地最低处设置有一个300m3的沉淀池,运营期沿用沉淀池,采区及工业场地的淋溶水经采场内运输道路边沟及工业场地内排水沟流引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采场及工业场地洒水降尘。

3、固体废物

(1)施工期固体废物及处理方式

施工期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矿山施工现场垃圾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2)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废土石定点处置,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少量危废单独收集,委托处置;生活污水污泥干化后外运。

4、设备噪声

(1)施工期噪声影响及防治措施

矿山施工期昼间、夜间施工噪声对场地周边居民点有一定影响。本工程施工中,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必要时设置临时围挡设施隔声,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避免噪声扰民事件发生。

(2)运营期噪声影响及防治措施

矿井运营期间,破碎机、打砂机等高噪声设备设置在棚架内,通过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对环境影响。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城市规划,工程完成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通过有效治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影响很小,区域环境有承载能力,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环评认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注意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③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④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征求意见稿全本及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

链接:https://pan.**.com/s/1utFpQPjpI3u7x_ZWKUTKqw提取码:hbwf

起止日期:2025年12月3日~12月16日

纸质文件查阅方式:建****办公室。

(1)工程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省**市**县新州镇**村

联系人:张总电话:135****5053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7****5945

邮箱:****@qq.com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