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滨区排水防涝设施(南部片区)改造提升工程(三期)"

审批
河南-洛阳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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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12-04

项目名称 "伊滨区排水防涝设施(**片区)改造提升工程(三期)"
建设地点 **省****示范区本项目南起**大道与光武大道交叉口,左线终点至龙顾路现状五孔箱涵,右线沿光武大道向北至伊东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5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潘亚伟
联系人 宋雨 联系电话 186****4674
项目投资(万元) 7023.0 环保投资(万元) 7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9-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27 防洪除涝工程项中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酒流沟排涝渠:**大道至科技大道 ,**左线3×3m单孔箱涵720m、右线明渠750.9m、3.5×5m三孔箱涵430m。 "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土建工程中产生的产生的扬尘、施工场所 物料(土、沙、灰)堆积 产生浮尘以及运输车辆尾气采取取严格执行施工工 地“七个100%”防尘措施及做好施工现场车辆组织避免拥堵等措施后通过大气稀释和大气扩散作用排放至排放至周围环境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机械设备的冲洗废水采取设置临时沉淀池措施后通过市政污****处理厂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分类放置,统一收集整理****处理厂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严格管理,对一些高噪声设备采取临时隔音屏障等减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加大绿化投入,增加人工植被。
承诺:**** 潘亚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潘亚伟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100000019。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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