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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嘉明镇市政设施灾后重建项目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 |
| 说明 |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文件等规定,****于2025年12月1日在其会议室内组织召开了嘉明镇市政设施灾后重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将本项目的验收结果及验收资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有问题或意见,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18:00)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意见。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马超虎/136****8897 ****管理部门:**水务局 联系电话:0830-****796 公示起止时间: 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