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东软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和东软医学影像存储传输与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1分标-东软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5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医学影像存储传输与信息管理系统升级项目1项,主要升级服务为:标本采集、标本流转、常规检验、微生物检验、酶标检验、质控管理、试剂管理、杂品管理、权限管理、数据采集、基础信息管理、即时消息管理、主任管理、查询统计、模板管理、实验室管理、日志管理。
标项二
标的名称:2分标-东软医学影像存储传输与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医学影像存储传输与信息管理系统升级项目1项,主要升级服务为: 中心服务系统、综合管理系统、影像预约平台系统、放射管理系统、超声管理系统、内镜管理系统、病理管理系统、相关系统接口。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分标:东软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
********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集团****公司,日常技术支持与系统服务则由****独家提供,这一**基础决定了系统维护的特殊性。
从系统运行保障角度来看,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涉及标本采集、流转、各类检验流程(常规检验、微生物检验、酶标检验等)、质控管理、试剂管理及数据采集、权限分配等多维度核心功能,这些功能模块之间存在高度的技术关联性与适配性。系统维护工作对专业性要求极高,且具有不可替代性--若由非原系统服务团队介入,可能因对系统底层架构、代码逻辑及功能模块衔接逻辑不熟悉,导致维护过程中出现兼容性问题,影响系统流畅运行,甚至可能造成数据丢失、流程中断等风险,严重降低系统维护效率与可靠性,****实验室日常业务的稳定开展。
从系统升级需求来看,****医院对实验室管理精细化、高效化的需求,****医院医务人员,当前系统平台亟需升级至最新版本。而系统升级并非简单的功能叠加,需基于原有系统的技术框架、数据格式及业务流程进行深度适配与拓展,只有原系统服务供应商才能精准把握升级过程中的技术要点,确保升级后系统的延续性与完整性,避免因升级导致系统功能断层或与原有业务流程脱节。
此外,根据《东软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和东软医学影像存储传输与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可行性报告》的专业分析,****是该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唯一获得授权的系统服务供应商,不存在其他可提供同等适配服务的供应商。
综合上述因素,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规定,以及《****财政厅****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桂财规〔2021〕4 号)第一条第(一)款 “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仅能由****承接。
2分标:东软医学影像存储传输与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
****现用的医学影像存储传输与信息管理系统,****集团****公司研发,****长期负责该系统的技术支持、故障排查及日常运维服务,形成了“研发-服务”一体化的专属**模式。
从系统技术特性来看,医学影像存储传输与****中心服务系统、综合管理系统、影像预约平台系统,以及针对放射、超声、内镜、病理等不同科室的专项管理系统,同时涉及多个相关系统接口的对接与协同。该系统的维护工作具有极强的专业性与唯一性:一方面,系****集团专属的技术架构与数据处理逻辑,非原厂家技术人员难以精准理解系统的核心运行机制;另一方面,各子系统与接口之间的兼容性要求极高,任何第三方服务团队介入维护,都可能因技术适配偏差导致系统响应延迟、影像数据传输错误或接口中断,****医院影像诊断业务的正常开展,降低系统维护的效率与可靠性。
从系统升级必要性来看,随着医学****医院诊疗需求的提升,现有系统平台已无法完全满足高效化、智能化的影像管理需求,亟需升级至最新版本以优化功能、提升性能。此次升级需确保与原有系统的业务数据无缝衔接、功能模块平滑过渡,同时保障升级****医院其他相关信息系统,只有原系统服务供应商才能凭借对系统的深度了解,实现升级过程中系统延续性与完整性的双重保障,进而更好地为病友提供精准的影像诊断支持,为医务人员高效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经《东软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和东软医学影像存储传输与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服务项目可行性报告》专业论证,****是该医学影像存储传输与信息管理系统唯一具备授权资质的系统服务供应商,不存在其他可提供同等技术服务与适配能力的供应商。
综合上述,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以及《****财政厅****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桂财规〔2021〕4 号)第一条第(一)款 “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唯一合格供应商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创新路23号四号楼B座1层105-孵化器3-1工位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04日至2025年12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2025年12月04日至2025年12月11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775-****969
联系地址:******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吴股长
联系电话:0775-****666
联系地址:**县**街道燕塘路1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梁丽丽
联系电话:0775-****789
联系地址:**市港****花园2栋902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表(1、2分标).pdf (7.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