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2月4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审批
宁夏-银川-永宁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2025年12月4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时间:2025-12-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管理局项目服务区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00万平方米保温装饰一体板建设项目

****园区望远片区

****

**竭诚****公司

****工业园区望远片区。项目总面积13333m2,项目主要改造原有车间1座、**生产车间1座,配套建设供水、排水等其他附属设施,设置1条保温装饰一体板生产线及5条金属装饰保温板生产线,布置喷漆房1座,计划年产100万立方米保温装饰一体板。项目总投资17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占总投资2.11%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和施工机械尾气。通过设置封闭围栏、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和加强施工车辆和机械维护保养等措施,将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淋胶废气和喷漆废气。淋胶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和DA002)排放;喷漆废气在1座20m2的密闭喷漆房内经集气装置+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淋胶废气和喷漆废气排放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原有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修改单中表4的三级标准及永******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降低人为噪声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剪切机和打包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和基础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合格产品、废料、废包装物)和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包装桶、漆渣、废润滑油、废油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不合格产品、废料、废包装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20m2),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集中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规范设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联系人:项目服务区

联系电话:0951-****320

通讯地址:****管理局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