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泗阳县人民医院有限公司扩建1台DS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审批
江苏-宿迁-泗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名称 关于****扩建1台DS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索引号 **** 分类 污染防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示
发布机构 ****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5-12-04
文号 关键词
文件下载
时效
关于****扩建1台DS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8日(3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相关环保承诺

1

****扩建1台DSA项目

**市**县众兴街道众兴中路26

****

******公司

****医院总部住院楼2号楼的2楼手术区域进行局部改造,将原闲置空房和一次性物品室改为2#DSA手术室,将原仪器室改为设备间,将原洁净通道改为控制室,并在2#DSA手术室内新增1台DSA(Azurion7M20),最大管电压为125kV,最大管电流为1000mA,用于开展放射诊断和介入治疗。

一、辐射防护措施

本项目2#DSA手术室内有效使用面积约43.215m2,最小单边长度为5.025m。本项目2#DSA手术室四周墙体的防护设计为轻钢龙骨架附加4mm铅板,楼顶及地板为120mm混凝土+4mm铅板,观察窗采用20mm厚铅玻璃(等效铅当量4mmPb),防护门均采用4mm铅板。

二、辐射安全措施

2#DSA手术室在所有防护门朝向室外的一面均将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中文警示标志。将在作为监督区入口的控制室及设备间入口门外增加设置监督区标牌;手术室洁净通道就近位置张贴或悬挂《放射防护注意事项告知栏》。拟为本项目2#DSA手术室平开机房门设置自动闭门装置;电动推拉门拟设置防夹装置。本项目DSA手术室内及控制室操作台自带急停按钮,在机器故障时可按下,避免意外照射。拟在2#DSA手术室电动防护门就近区域拟设置开门按钮。拟在2#DSA手术室各防护门上安装能与防护门能有效关联的工作状态指示灯。控制室和2#DSA手术室内拟设置对讲装置。本项目拟配备的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的铅当量为0.5mmPb,介入防护手套铅当量为0.025mmPb。项目开展后,2#DSA手术室内及控制室同时操作的辐射工作人员预计最多4人,建设单位拟为辐射工作人员和患者配备共5套防护用品。

拟配备2台个人剂量报警仪,1台辐射巡测仪利旧,并拟为本项目手术室内所有参与手术的辐射工作人员每人至少配备2个剂量计。

三、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射线装置工作时会使周围空气电离产生极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臭氧在常温常压下稳定性较差,可自行分解为氧气,装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手术室拟设置的通风装置将能够保持良好通风。

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工作人员、患者及家属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办****医院进行统一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废水: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医护人员、病患以及病人家属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期的施工废水处理依托院区****处理站。

四、辐射安全管理

****医院领导为代表的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机构,并以文件形式明确各成员职责。

管理制度:已制定《辐射防护管理规定》《放射人员个人剂量和辐射环境监测方案》《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制度》《射线装置台帐管理制度》《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计划》《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等一系列制度,拟将本项目纳入以上制度管辖范围。

本项目调用原有的辐射工作人员已取得**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排本项目新增的辐射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允许上岗(每5年重新参加考核)。

委托有资质单位对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个人剂量检测,并按相关要求建立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辐射工作人员均佩戴个人剂量计。(常规监测周期一般为1个月,最长不应超过3个月。个人剂量档案终生保存)

职业健康体检:定期组织职业健康体检,并按相关要求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联系电话:0527-****0720

通讯地址:**大道68号210室,****环境局固废辐射****管理中心,邮编223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