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25年12月4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审批
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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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2025年12月4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索引号
****
发文机构
****环境局
公开目录
行政审批事项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5-12-04 11:11:25

****环境局2025年12月4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8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86-****720、0886-****893****分局);传 真:0886-****569

通讯地址:怒**泸****生态环境局;邮 编:673199

项目名称

****供配电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怒**兰坪县金顶街道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供配电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10kV配电站(开关站)、外部110KV供电线路(220kV兰坪变~**110kV配电站(开关站)线路、110kV金鼎锌业变出线间隔~**110kV配电站(开关站)线路)、冶炼厂整流系统改造、**冶炼厂10kV配电室、现有硫酸10kV配电室改造和厂区电力管网改造等。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环境影响:

生态环境:

1、施工期

(1)对土地利用的影响:本项目总占地面积合计7.1354hm2,其中新增占地(塔基、安全通道)3.6954hm2,利用原有占地3.44hm2(110kV配电站、整流系统、冶炼厂10kV配电室、硫酸10kV配电室和厂区电力管网);其中永久占地(塔基、安全通道、110kV配电站、整流系统、冶炼厂10kV配电室、硫酸10kV配电室和厂区电力管网)6.7216hm2,临时占地0.4138hm2,因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或复垦,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属于暂时性的,故项目建设对土地利用的影响集中在永久占地区内。本项目110kV配电站、整流系统、冶炼厂10kV配电室、硫酸10kV配电室和厂区电力管网位于冶炼厂内,占用的是工矿用地,建成后不会改变土地利用类型。输电线的安全通道面积共2.6429hm2,在导线与树木之间距离小于4.5时对树尖进行修剪,其下的植株主体和灌木、草本可正常生长,因此,土地利用不会发生改变。实际发生改变的是塔基占地区,21座塔基永久占地共0.6387hm2,占评价区总面积0.14%;其中占用乔木林地面积最大,为0.3976hm2,占评价区该土地利用类型的0.2%;占用工矿用地面积为0.0972hm2,占比为0.23%;占用裸地0.064hm2,占比为0.22%;占用旱地0.0626hm2,占比为0.12%。工程建设前后,虽然上述土地利用类型不可避免的发生了变化,但变化幅度均较小,且塔基属于点状工程,项目实际占地面积为塔基的四个支撑脚,不会造成某个斑块的大幅度改变,也不会改变评价区内以灌木林地为主的土地利用格局现状。

(2)对植被的影响:塔基永久占地实际仅限于铁塔的4个支撑脚,只清除少量塔基范围内的植被,砍伐量相对较少,故施工永久占地损害植株数量少,且这些植物均为评价区常见种类,因而不会改变沿线植被群落结构,也不会对沿线生态环境造成系统性的破坏,施工结束后除塔基基脚外的部分可恢复其原有植被。项目设计对线路沿线避不开的林区,拟采用高跨方式通过,最大程度的减少了对植被的影响。对于永久占用的林地,建设单位已委托****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正在办理林地手续。受影响的乔木林地均为**松林,受影响的灌木林地为青刺尖灌丛,受影响的草地为野艾蒿草丛,均为当地常见的植被类型,由于受人为干扰较大,植被次生性明显,占地区内未发现保护植物,影响不大。针对占用的天然草地,已编制《****供配电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临时占用草原植被恢复方案》,恢复面积0.9705亩,总投资1436.48元,选择多年生黑麦草Loliumperenne进行人工植草,需草种量3.20kg,植草技术路线为:整地—种子处理—施肥、播种—镇压—苗期管理,从2027年8月-2028年8月完成恢复。

(3)对植物的影响:铁塔一般是立在山腰、山脊或山顶,两塔之间的树木顶端距离输电导线相对高差大,一般不需砍伐通道,需砍伐的仅是林区塔基及塔基施工临时占地处的乔灌木,不会造成大幅度的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和生物量的减少,也不会使地带性植被发生改变。根据现场调查,占地区未发现国家级或**省级重点保护植物,也未发现列入《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高等植物卷(2020)》中“易危”及以上等级的珍稀濒危植物,未发现古树名木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但因调查时间有限,且由于一些地形因素,不排除在本项目占地范围内存在零星分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可能性。因此,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发现、识别重点保护植物的宣传教育工作,施工过程中若发现保护植物应及时上报林草主管部门,配合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如就地保护、移栽保护等)。

(4)对野生动物的影响:本工程建设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输电线路工程施工期对评价区内的陆生动物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工程塔基占地、开挖和施工人员活动等干扰因素将缩小野生动物的栖息空间,树木的砍伐使动物食物**部分减少,从而影响部分陆生动物的活动区域、迁移途径、栖息区域、觅食范围等;另一方面表现在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的噪声和灯光,引起动物的迁移,使得工程范围内动物种类、数量减少,动物分布发生变化。此外,由于本工程占地为线状跨越方式,且最短在115m左右距离内才有一基铁塔,施工方法为间断性的,施工时间短、点状分散,施工人员少,故工程的建设对野生动物影响范围不大且影响时间较短,因此对动物不会造成大的影响,并且随着施工结束和区域植被的恢复,它们仍可回到原来的区域。项目施工占地面积较小,不会占用保护动物的天然栖息地,占地区内未发现保护动物的巢穴,噪声干扰持续时间仅集中在施工期,时间较短。施工活动结束后,随着生态环境的恢复,项目建设对重点保护动物的影响将逐步消失,项目对野生动物的影响较小。

(5)对生态系统的影响:本项目施工活动主要集中在塔基附近区域,其影响也主要集中在塔基周围且呈点状分布。施工期材料运输及塔基开挖等施工活动会使局部地表受到破坏,导致局部地表水分、土壤等非生物环境改变以及原有地表植被消失或扰动,会导致部分生活在地表土壤中的生物缺乏生存、穴居和繁衍的庇护地而逐渐消亡,但其影响仅局限于塔基周围和临时扰动区域。本项目占地区主要是森林生态系统、农田生态系统和灌丛生态系统,而塔基永久占用面积占整个评价区总面积的比例仅0.14%,故本项目施工期对区域生态系统完整性影响较小。本项目建设中,塔基占地中蕴藏生物量的面积为0.4775hm2,损失生物量约104.05t。其中以森林生态系统的生物量损失最高,为99.4t,占评价区森林生物量的0.26%。总的来说,项目建设带来的生物量损失占评价区植被总生物量的比例较小,仅为0.17%,对评价区生物量的影响很小。本项目不涉及公益林,电力线性工程占用Ⅳ级林地符合分级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已委托****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将在开工前办理占用林地(含天然林)手续,并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在采伐前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符合占用林地和天然林的相关政策要求。环评要求在施工中严守占地边界,禁止超计划占用,并做好保护林地的宣传,谨防发生森林火灾。

2、运营期

本项目输电线路沿线以农业生产和人工林地为主,项目所在区域未发现珍稀野生动植物。运行期间,运行维护人员将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查、设备维修和更换,运行维护人员的进入会对输电线路沿线的农作物和林木造成一定破坏。

废气:

1、施工期:施工粉尘主要来源于土建施工场地回填,基础开挖等土石方工程、物料(包括土石方)的运输装卸和使用、施工现场内车流行驶时道路扬尘等。

2、运营期:本项目输电线路、****电站及运行期不产生废气,对大气环境无影响。

废水:

(1)施工废水:外部110KV外部供电线路施工期混凝土搅拌机生产废水来源于混凝土转筒和料罐冲洗,本工程配置2台混凝土搅拌机,以每次冲洗量为1.2m3,一天一次,该系统产生的废水量为2.4m3/d,冲洗废水不含有毒物质,排放具有间断性的特点,泥沙悬浮物含量较大,SS浓度为5000mg/L,pH值在10左右,混凝土搅拌机旁各设置2m3沉淀池(移动式塑料桶)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

(2)生活污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污水及建筑施工废水;根据《**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 168-2019),本项目大部分区域为农村地区,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为40~55(L/d◆人);项目施工人员不在场地内食宿,生活用水主要是饮用及洗手用水,施工期平均每天配置人员约30人,产生生活污水约0.48m3/d。

2、运营期:项目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废水,对水环境无影响。****电站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由冶炼厂劳动定员调配,生活污水进入冶炼厂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对水环境无影响。

声环境:

1、施工期:在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基础开挖、基础浇筑、塔基架设、线路架设等,主要噪声源有汽车、搅拌机、振捣器、电动卷扬机等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等,施工设备运行时噪声源强为60~95dB(A)。另外,在架线施工过程中,各牵张场内的牵张机、绞磨机等设备也产生一定的机械噪声,其噪声源强为68~90dB(A)。

2、运营期:

整流系统及开关站噪声:采取了相应的减噪、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4.83dB,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厂界周边50m范围无环境敏感点分布。

外部110KV供电线路:根据类比对象的监测结果分析可知,本项目外部110KV供电线路建成后对沿线环境保护目标的声环境贡献值影响很小。因此可以预测,本项目线路建成后,线路附近声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噪声水平能够维持现状,并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

1、施工期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开挖土石方量为15301.5m3,回填量为15301.5m3,无弃土方产生,本项目不设置弃渣(土)场;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总量约5.4t/a,施工现场设生活垃圾收集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依托村镇垃圾收集站统一清运处置;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土方约0.2万m3,对建筑垃圾分类集中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清运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堆放点堆存。

2、运营期:

在输电线路定期巡线过程中,线路的检修可能产生少量废弃绝缘子等固体废物,委托厂家回收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电站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由冶炼厂劳动定员调配,生活垃圾由冶炼厂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整流变压器采用铅酸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一般巡视维护时间为2-3月/次,电池寿命周期为7~10年,即铅酸蓄电池7~10年更换一次,产生量为2t。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31含铅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52-31,危险特性为毒性、腐蚀性(T,C)。运营期无废旧的铅酸蓄电池产生,废铅酸电池更换时应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依法合规地进行回收、处置,不在项目区暂存。整流系统运营期环境风险主要来源于变压器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变压器废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事故情况下排放的变压器油也属于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20-08。正常工况下无变压器事故废油产生,事故情况下应统一收集后应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依法合规地进行回收、处置。

环境风险分析:东侧整流车间1#和2#主变设置1个,西侧整流车间3#和4#主变设置1个,单个容积22m3(单台变压器油19.5t、21.0m3,可满足变压器油事故暂存需要),总容积44m3。变压器下铺设一卵石层,变压器下方集油坑与事故油池相连。当变压器发生事故时排油或漏油,所有的油水混合物将渗过卵石层并通过排油槽收集至事故油池,经油水分离后,大部分绝缘油回收,少量废油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置,进行最终处理,不得随意丢弃、焚烧或简单填埋,事故排油则不会影响周边水环境。

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N1~21号塔段: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架空线路在满足本评价提出的导线对地最小距离的情况下,各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N21号塔至110kV配电站和110kV金鼎锌业变~**110kV配电站:采用电缆桥方式架设,桥下净空>6.0m(跨车辆行驶路段>8.5m),电缆设置了半导体屏蔽层和钢包带,并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接地装置,按照**110kV单回线路(裸线)预测结果保守估计,本项目厂区电缆线下距地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4000V/m的要求,最大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评价标准100μT的限值要求。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生态环境:

1、施工期环保措施

(1)避让措施

1)设计方案****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地、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公益林等保护对象,不会产生直接占用。在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前提下,已完全避让硬叶常绿阔约特林、落叶阔叶林,尽可能减少对乔木林和天然林的占用,减轻工程建设对植被的破坏和植物**的影响。

2)尽量依托片区内的现有设施,如公路、机耕路、山路等,未设置弃渣场等,施工场地选址完全避让植株茂密的原生性植被,进一步减少对自然植被的干扰。

3)优化塔基点位布设,在穿越林分较好区域时,尽量减少对林地的永久占用,对未能避让的林区采用高跨的方式通过。

4)山丘区输电线路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改良型基础、紧凑型设计,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2)植被保护措施

1)要求施工时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项目划定的红线范围施工,不得越界施工,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必要时使用地表铺垫(草垫、钢板垫),减少植被影响。各施工机械和设备不得随意堆放,控制好占地面积和范围,保护原始地貌和植被。

2)施工期土石方应做到随挖随运,随填随压,不留松石土,对土石方临时堆放地进行遮盖处理,以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和扬尘扩散,要做到少取土,少弃土,最大限度减少临时用地。

3)在施工过程中,要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程序,协调好各个施工步骤,减少堆土裸露的时间,以避免因降雨直接冲刷而造成水土流失。场地内应设置专门的雨水导流渠,防止因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4)临时施工道路尽可能利用评价区已有乡村公路、机耕路、林区小路、人抬道路等现有道路;局部交通条件较差的山丘区,尽可能通过索道运输、人力或畜力将施工材料运至塔基附近,减少新开辟临时施工道路和大型施工机械对植被的破坏。确需**道路,应严格控制道路长度和宽度,同时避开植被密集区,并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

5)进场道路和电缆应合理选线,尽量选在植物稀疏或植被覆盖度低的区域,以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施工前剥离占地开挖范围表土,并分别堆放在占地区内,表土堆体表面用防尘网进行苫盖,并在其周围用编织带或草袋装土筑坎进行临时拦挡,避免雨水直接冲刷表土,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6)施工期禁止对利旧道路进行开挖、扩宽、改造。施工完成后,对搭建的临时设施予以清除,恢复原有的地表状态。

7)施工结束后要将前期剥离的表土进行回覆,同时对进场道路区及边坡区域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恢复植物必须选择乡土物种和耐旱耐瘠的种类。

8)注重外来入侵植物防范工作,尽量缩小地表裸露的时间,一旦发现外来入侵植物,及时拔除。

9)针对占用的林地和草地,在开工前必须取得占用手续,并足额缴纳植被恢复费,砍伐林木前办理采伐证。

10)禁止携带火种上山,谨防发生森林火灾。

(3)植物保护措施

1)对易产生扬尘污染材料的堆放、装卸,应采取有效遮盖、封闭等防尘措施,禁止露**期敞开堆放易产生扬尘的材料。运输易产生扬尘材料时应按规定实施密闭运输,实现无抛洒滴漏,减轻粉尘对临近森林植被的影响,加强洒水降尘。

2)临近森林植被的施工材料堆放场地应设围挡措施,避免造成地表原始植被丧失和土壤结构的破坏。

3)严格控制生物入侵影响,尤其是对塔基开挖区域等存在的鬼针草、小飞蓬等外来入侵植物,可采取连根铲除的方式进行破坏。同时采用本土物种进行植被恢复和边坡绿化,如在评价区常见的**松、青刺尖、马桑等。

4)要求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项目划定的红线范围施工,不得越界施工,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必要时使用地表铺垫(草垫、钢板垫),减少堆植被影响。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随意砍伐、践踏植被。禁止在项目用地范围外有林地和天然林地分布区域堆放弃土、弃渣和生活垃圾。

(4)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1)施工管理措施

针对本项目,安排专门施工管理人员负责项目区施工中的动物多样性保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制定破坏生态环境、捕杀野生动物行为的惩处制度,严禁猎杀、购买、食用野生动物的个人;施工营地、主要进场道路路口设置保护动物的告示牌、警告牌。

2)动物生境保护措施

A在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严格划定施工范围。施工期尽量利用原有的道路作为施工道路,避免对动物生境造成更大的破坏。

B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禁止废土方进入河流污染水体,以保证两栖动物的栖息地尽量少受影响。处理好施工“三废”,禁止向自然环境中排放,以免对动物生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C在施工营地设置标志及宣传牌,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工作,鼓励附近群众和施工人员积极主动的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动物生境。

3)动物个体保护措施

A施工中遇受伤的野生动物时,须及时与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系,交由专业人员处理。

B加强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对施工人员明确规定严禁猎杀野生动物,严禁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制品。

C施工结束后对迹地进行及时的绿化恢复,并在运输、施工中注意保护野生动物。

D对珍稀濒危保护动物的保护措施

据本次调查,评价区分布有3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松雀鹰、白腹锦鸡、豹猫)和1种**省级保护动物(赤麂),由于评价区现状农耕、人为活动较为频繁,自然环境长期受外界干扰,上述保护动物在评价区的分布密度均较低,为偶见种。工程建设影响到的保护动物个体较少,影响也较轻。同时,保护动物种活动能力强、适宜生境范围广,故受工程建设影响程度较轻微,应注意安排好施工挖掘等高噪活动的时段,挖掘前对动物进行驱赶,禁止向水域排放施工“三废”,加强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猎杀、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

(5)水土保持措施

1)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地点堆放,并采取措施进行防护。

2)塔基施工占用耕地、林地时,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单独堆存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被恢复或耕作区域表层覆土。

3)对可能出现较大汇水面且土层较厚的塔位要求开挖排水沟,并顺接入原地形自然排水系统;位于斜坡的塔基表面应做成斜面,恢复自然排水,排水沟均采用浆砌块石排水沟。

4)材料运输过程中可能导致少量沙石、水泥洒落,施工场地也会产生部分建筑垃圾,因此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除各种残留的建筑垃圾。

5)施工后期及时对施工迹地和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选择乡土植物进行恢复,构建乔-灌-草合理搭配的模式,并在施工结束后加强抚育管理。

(6)植被恢复措施

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的要求使用项目的临时用地,做好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施工区和施工迹地进行植被恢复。

1)根据《****供配电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实施方案》,针对临时占用的0.1067hm2(1.60亩)林地,按照适地适树适种源、因地制宜的原则,选择**松Pinus yunnanensis和多年生黑麦草Lolium perenne进行植被恢复,经穴状整地后进行恢复,种植后定期进行抚育和管护。

2)根据《****供配电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临时占用草原植被恢复方案》,针对临时占用的0.9705亩草原,选择多年生黑麦草进行恢复,按整地—种子处理—施肥、播种—镇压—苗期管理流程进行恢复,多年生黑麦草播撒密度按45kg/hm2(3kg/亩),所需草种量3.20kg。

3)电缆区占用的地类还包括少量园地、旱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覆土并进行复垦,恢复种植条件。

(7)生态补偿措施

1)针对施工期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建设单位预留资金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2)根据《****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13号)和《**省建设项目使用草原指南》,临时占用林地和草地免缴森林植被恢复费。针对永久占用的3.0997hm2林地,缴森林植被恢复费30.7603万元。

(8)施工管理措施

1)施工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在施工前对占地区内的野生动物进行驱赶,待驱赶完成后再行施工,并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砍伐树木、采花等。

2)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如对沿线树木砍伐,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均应按设计文件执行;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3)加强施工区文明施工管理,运输车辆和表土堆体采取表面覆盖,及时清理现场垃圾,禁止夜间施工。

4)及时对施工迹地和临时占地区进行覆土和复草,恢复初期加强维护管理,后期及时补种。

2、运营期环保措施

在施工结束后对建设用地周围开挖土地进行回填等生态恢复作业,****电站周围绿化用地进行绿植栽种等绿化措施,及时恢复施工期临时征用的施工场地和用地,并进行绿化和生态恢复处理。

废气: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和施工道路适时洒水降尘+施工围挡上设置喷雾除尘。

(2)使用经审查合格的密封运输车辆运输建筑垃圾,未密封运输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建筑工地承运建筑垃圾;在工地施工场地进出口5m以内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场地进出口旁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辆冲洗设施包括辆过水池、沉淀池、过滤池及车辆冲洗设备(三池一设备),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项目开工前必须完成车辆冲洗设施建设;设置专人对运输车辆出入的路段进行清扫,及时清除散落地面粉尘,减小二次扬尘污染。

(3)施工单位应按照《**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规定严格施工扬尘管理,施工工地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

(4)施工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

(5)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并定期洒水,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频次。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使施工现场保持湿润,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6)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降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7)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用防尘布苫盖。

(8)优化施工工艺,定期检修、养护耗油设备。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输电线路在运营后无废气产生,不会对沿线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废水: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在外部110KV外部供电线路混凝土搅拌机旁各设置2m3沉淀池(移动式塑料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

(2)塔基开挖后根据地形修建护坡、排水沟及截洪沟,防止因雨水冲刷导致水土流失。

(3)施工时若突遇暴雨等极端天气,应及时终止施工,并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对施工场地采用塑料薄膜进行临时遮盖。

(4)厂内工程施工使用商品混泥土,施工废水设置2m3沉淀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废水。

噪声:

1、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1)施工建设前优先建设围墙或采用施工彩钢板围挡,以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部件损坏而加大其工作时的声压级;

(3)利用噪声强度随距离增加而衰减的特性,将较强的噪声源尽量设在远离居住区的地方,并对强噪声源设立屏障进行隔绝防护;

(4)施工工地应加强环境管理,合理安排运输路线;

(5)项目输电线路禁止夜间进行施工,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6)施工单位应合理布置各高噪声施工机械,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

(7)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

(8)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时应做到轻拿轻放;

(9)加强施工车辆在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当车辆途经附近居民点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号,以减少施工车辆行驶对沿途居民点的噪声影响;

(10)向沿线受影响的居民和有关单位做好宣传工作,加强施工现场的科学管理,做好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大力倡导文明施工的自觉性,尽量降低人为因素造成施工噪声的加重。

2、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在运营噪声不会对沿线环境产生影响。

固体废物: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依托村镇垃圾收集站统一清运处置;对建筑垃圾分类集中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清运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堆放点堆存。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弃绝缘子:在输电线路定期巡线过程中,线路的检修可能产生少量废弃绝缘子等固体废物,委托厂家回收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废旧蓄电池:运营期无废旧的铅酸蓄电池产生,铅酸蓄电池7~10年更换一次,产生量为2t,废铅酸电池更换时应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依法合规地进行回收、处置,不在项目区暂存。

变压器事故废油:正常工况下无变压器事故废油产生,事故情况下应统一收集后应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依法合规地进行回收、处置。

电磁环境污染防范措施:

(1)优化导线的相序排列方式及杆塔型式,合理选择导线直径及导线分裂数,并提高线路的加工工艺,降低线路周围的工频场强。

(2)110kV输电线路导线距地高度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规定的非居民区导线距地6.0m、居民区导线距地7.0m的要求进行架设。

(3)厂区桥架电缆桥下净空必须>6.0m(跨车辆行驶路段>8.5m),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接地装置;电力电缆必须按照规范设置半导体屏蔽层和钢包带,并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接地装置。

(4)做好整流系统变压器、外部线路和厂区桥架电缆维护和运行管理,****电站及线路电磁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机关填写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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