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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规定和要求,现将**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红光支渠整治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红光支渠整治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区
建设内容:**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红光支渠整治项目整治红光支渠17.852km(桩号0+000~17+852段),其中整治红光支渠17.852km(桩号0+000~17+852段),其中明渠长12.416km,倒虹管2座/0.971km(拆除重建2座),渡槽2座/0.135km(拆除重建2座),暗渠40座/3.748km(整治30座,拆除重建8座,**2座),整治隧洞2座/0.582km,节制闸4座(整治1座,拆除重建3座),泄洪闸3座(整治1座、拆除重建2座),进水闸1座(整治1座),分水闸2座(整治1座,拆除重建1座)等渠系建筑物。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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