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环境局拟对鲁克沁采油管理区零散气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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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
2025年12月4日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 1 | 鲁克沁采油管理区零散气回收利用项目 | ****鲁克沁采油管理区 | **市**县 | ******公司 | 项目建设性质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玉西注气站零散气回收管网和站外阀组压力调节系统。**玉西注气站至**1号阀组主管线管道2.15km;**中区1#阀组至中区5#阀组支线、中区6#阀组至T接点支线,总长4.6km,管线总长度6.75km;配套改造站外阀组连头;(2)玉西注气站:利用玉西注气站现有场地,新增1台提压压缩机,排量12×104m3/d,新增1套分液罐(D2000mm×6000mm),**1台分子筛干燥器,处理能力10×104m3/d,玉西注气站总体采用气液分离、提压、吸附脱水、增压的注气流程,将进站零散气从0.3~0.4MPa增压至40MPa后,向站外注气井回注;(3)其他配套工程,包括仪表自控、供配电、通信工程。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源主要为无组织排放源,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管线接口、阀门等处产生的无组织挥发烃类。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控制、阀门等,烃类机泵采用无泄漏屏蔽泵;采用密闭流程,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零散气输送过程中烃类排放量;定期开展泄漏检测,对站场的设备、阀门、管线进行检测,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零散气泄漏进入大气环境;加强泄漏管理,加强泵、阀门等动密封点,以及液位计、仪表连接件等静密封点的泄漏管理;非正常状态下产生的废气经厂内已建放空火炬放空燃烧;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达到《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4.0mg/m3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站场、管道的装置等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降低风险事故,尽量减少地下水污染;采用高质量的集输管道;管线埋设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埋至冻土层以下,并对管线进行防腐保温等保护措施;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分液罐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四)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分液罐产生的含油废液、清罐底泥、废润滑油、废分子筛均属危险废物。清罐底泥、废分子筛拉运至玉东废渣场处理;分液罐产生的含油废液、废润滑油进系统输送至玉北脱水站进行处理;该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六)严格落实生态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工程施工临时占地,根据管径的大小尽可能少占地;项目管沟开挖,尽可能做到土壤的分层堆放,分类回填,开挖后底层土还尽量回填在底层,中层土尽量回填到中层,表层土必须回填至表层进行覆盖,为自然恢复创造有利条件;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负责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凡受到施工车辆、机械破坏的地方都要及时修整,恢复原貌。 (七)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 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