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县财政局、州直各预算单位:
****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着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守法、****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现****政府采购领域部分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政府采购诚实信用核心原则,不仅直接破坏投标竞争的公平根基,更会损害采购项目质量与财政资**全,侵害采购单位合法权益,财政监督部门已依法从严从快作出惩处。
案例1:****公司在参与某县“国有林场管护补充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业绩谋取中标。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商贸有限公司处以12735.64元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活动。
案例2:****公司在参与某县“饲草料加工储备建设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业绩谋取中标。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商贸有限公司4040元罚款。
案例3:******公司在参与某县“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业绩谋取中标。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公司处以6360元罚款。
二、供应商围标串标谋取中标
****政府采购领域的“顽疾”,其通过人为操控投标格局直接搅乱市场竞争秩序,不仅极易造成采购成本虚高、财政资金浪费,更会导致采购项目质量打折、履约风险陡增,是我州重点排查、从严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
案例1:**世贸****公司、**华涛****公司、**金****公司在共同参与某县"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过程中,通过协商投标报价、约定中标结果等方式串通投标,谋取成交资格。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世贸****公司、**华涛****公司各处以9925元罚款;对**金****公司从重处罚,处以19850元罚款。
案例2:******公司、亿信联****公司在参与“湟水流域水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能力建设示范工程采购项目”时,****公司资质等围标串标行为,严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2家公司各处以6000元罚款。
三、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政府采购合同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既是对契约精神的公然违背,更会造成采购项目停滞延误,直接浪费宝贵的财政资金与行政**,此种失信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从严惩戒。
案例1:******公司在某县“中央****发射台站设施设备检测维护维修服务项目”中中标,该项目于2025年1月23日依法发布中标公告,但截至2025年3月23日,该公司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政府采购合同,已构成超期未签订合同的违法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公司处以2900元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活动。
上述案例中,相关当事人的行为均违反《****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政府采购行为,各级财****政府采购监管主责,聚焦虚假投标、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加大精准查处力度。综合运用信用惩戒、媒体曝光、限制准入等组合手段,保持“零容忍”监管高压,真正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整治成效。****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将主体责任贯穿采购全流程,严格规范采购需求论证、采购方式选择、合同履约验收等关键环节,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从源头防范廉政风险与采购失误。采购代理机构要坚守依法执业底线,强化专业服务能力建设,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开评标现场组织、采购信息公开等代理行为,主动抵制违法干预,切实维护采购活动的公平性、公正性与严肃性。各供应商要以通报案例为镜鉴,深刻汲取教训,强化法治敬畏与诚信自觉,****政府采购各项规定,依法合规参与投标竞争,做到诚信投标、依规履约,共****政府采购市场生态。
****财政局
2025 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