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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2-04
| 项目名称 | 35t/h燃煤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 ||
| 建设地点 | **省****工业园区****磷石膏运行部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208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陆伟 |
| 联系人 | 吴文义 | 联系电话 | 156****5665 |
| 项目投资(万元) | 774 | 环保投资(万元) | 774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0-24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一套SCR脱硝系统、烟气降温调节系统,对原有除尘器、烟道、烟道沉降室进行改造,实现超低排放。 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超低排放治理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磷石膏尾气采取除尘器 SCR(选择性催化) 脱硫塔措施后通过烟囱排放至环境 | ||
| 承诺:**** 陆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陆伟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8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