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心凝胶成像系统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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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心凝胶成像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6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中“履约保证金:不收取”更正为“交纳比例:5%标书代写
缴费渠道:电子保函(保险)、支票(本票、汇票)、其他
账号:
户名:
开户行:
支票提交方式:非现金形式
汇票、本票提交方式:非现金形式
说明: (1)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 (2)方式: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 2、退还说明: (1)时间、方式和条件:中标人履行完成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在合同期满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退还或在合同期满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失效(具体以合同范本内容为准)。不计利息。 (2)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1‰向中标人偿付违约金,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中标人违反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有不足的,中标人应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赔偿。若是提供保函的,如保函的有效期在中标人履行完成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前期满,则中标人应续保直至达到退保条件为止。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政府采****服务中心(https://gdgpo.****.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4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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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地 址:**省**市**大道北1838号
联系方式:020-****6583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环**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联系方式:020-****2919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20-****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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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