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渠经开区数字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灯杆、显示屏等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预算金额:****4776元
采购内容:灯杆、显示屏。(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部颁标准及行业规范,符合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30天内按批次需要供货
供货地点:**渠经开区范围内**路、光远大道、**路、汽配大道、安姚路、盛唐大道东段等路段(采购人指定具体地点)。
四、评标日期:2025年12月3日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0日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中标情况:
| 序号 | 采购内容 | 中标人名称 | 地 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 1 | **渠经开区数字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灯杆、显示屏等设备采购项目 | **** | **省**市******开发区电子产业园6号厂房 | ****0581MADXM6GC70 | ****4776元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友文、周现发、陈庆华、王勇强、姜国钰、孙永杰(采购人代表)、李新晨(采购人代表)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协会《**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十、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其它补充事宜
评标结果如下:第一中标供应商:****,价格部分评审36.96分,商务部分评审50分,技术部分评审3.29分,总分90.25分;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公司,价格部分评审40分,商务部分评审14分,技术部分评审3分,总分57分;第三中标候选供应商:****公司,价格部分评审39.02分,商务部分评审11分,技术部分评审3.29分,总分53.31分;其他供应商:****公司,价格部分评审36.62分,商务部分评审4分,技术部分评审3.29分,总分43.91分;******公司,价格部分评审35.87分,商务部分评审4分,技术部分评审3.29分,总分43.16分;废标情况:无。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
联 系 人:刘涛
联系方式:175****2221
2.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李敏
电 话:155****7156
3.监督部门:****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电 话:0372-****051
4.项目联系人:刘涛
联系方式:175****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