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县 ****、19、20、21号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30天 | 公示时间 | 2025-12-04 14:42 至 2026-01-03 14:42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186134.24 | |||
| 地块规划用途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酒厂张庄向西北650m | |||
| 经度 | 114.018622 | 纬度 | 32.839941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11-27 至 2025-12-04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张彦伟 | 单位联系电话 | 180****7060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和凯凯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38****3632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政府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唐建伟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7****1954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县未来大道559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市**县****、19、20、21号地块位于朗山大道与**大道交叉口向西650m**,调查地块由****号(60984.79m2)、QSH-2025-19号(82449.42 m2)、QSH-2025-20号(26532.83 m2)、QSH-2025-21号(16167.20 m2)四块宗地总成,总面积186134.24 m2,中心坐标为:经度:E 114.018622°,纬度:N 32.839941°。调查地块四至范围:**南王庄农用地,****医院新区医院,南至尚庄农用地,北至朗山大道。 调查地块原为农用地,******局提供的****、19、20、21号地块《用地规划红线图》,关于地块编号为****、19、20、21号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市**县****、19、20、2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于2025年11月开展,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等。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调查地块2023年之前为农用地,2023年7月地块被征收,2023年至今一直作为农用地使用。调查地块作为农用地使用时未进行过污水灌溉,未使用难降解农药,地块内不存在被污染迹象,整个使用过程中未曾作为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堆场使用,未曾发生过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历史上不涉及规模化养殖、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堆场使用,根据污染分析结果,地块历史上无潜在污染源。 本次调查地块相邻区域现状为:东侧主要为南王庄农用地,南侧主要为尚庄农用地,****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北侧主要为朗山大道。 周边1km范围内主要企业为******公司、****公司、**县全****公司、龙翔驾校、****加油站、****加油站、****加油站。根据调查分析,周边企业不会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 通过对调查地块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基本掌握了地块及周边现状和历史情况,并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进行了评价,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无潜在污染源、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可以满足规划用途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