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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管理暂行办法》(鹤〔2022〕39号)要求,市科技局对到期的**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组织了验收,经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党组会研究讨论等程序,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12月4日—12月10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科技局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联系电话:科技项目与创新平台建设科:0392-****338
****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0392-****230
联系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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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