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办公室关于开展智能监管改革试点的通知》(医保办函〔2025〕40号)精神,推动医保基金监管智能化转型,提升定点医药机构主动合规能力,****拟对智能监管改革试点血透智能场景监控建设设备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智能监管改革试点血透智能场景监控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人:****。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预算28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2025年4月23日,****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智能监管改革试点的通知》(医保办函〔2025〕40号),面向**各统筹地区和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智能监管改革试点。2025年7月22日,****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智能监管改革试点地区和试点单位的通知》(医保办函〔2025〕59号),我市被纳入国家智能监管试点地区,明确需完成“两库”建设、事前提醒、事中审核、事后监管、场景监控、数据应用和归集、工作机制七大试点任务。
本采购项目总体依托**省医保智能场景监管系统,先行对医保基金支出占比大、问题多的血液透析专科场景进行监管,****医疗机构,部署前端智能感知设备及嵌入式应用软件,在患者诊疗全过程进行监控,通过相关规则引擎医疗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以无感方式结合有感认证终端完成场景数据采集,辅以场景数据识别、计算和分析,确保医疗服务行为的真实性和规范性,提升监管实效,按期完成场景监控试点任务。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公示栏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8.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
六、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期限(即报名时间):2025年12月4日至12月8日09:00至12:00、14:30至18: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2.获取询价文件的地点:**市**区兰桂大道南段190号市医保局218室。
3.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获取本询价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采购。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12月11日18:00。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九、询价地点
**市**区兰桂大道南段190号市医保局二楼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兰桂大道南段190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32-****495。
附件:1.****智能监管改革试点血透智能场景监控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介绍
****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