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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2-04
| 项目名称 | **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共涉及**22个镇(不含**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14960.37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屈志婉 |
| 联系人 | 屈志婉 | 联系电话 | 180****2259 |
| 项目投资(万元) | 34845.00 | 环保投资(万元) | 33845.0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12-3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拟对**22个镇(不含**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其中包括:****处理厂23座,改建村域污水处理设施5座;配套购置污水处理设备,并更换老旧设备;推进污水管网补短板工程,共建设主次管网约569.102km。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对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生化池厌氧区及缺氧区、污泥池和污泥脱水机房采取生化工艺除臭措施后通过将部分污染物质分解成CO2和H2O排放至可净化范围内,部分臭气物质被生物所利用,大大减少了臭气的排放量,达到了减污的效果。 其他措施: 把易产生恶臭的处理构筑物布置在下风向,并与生活区用绿化带隔开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针对生活污水采取采用雨污分流措施后通过技术处理后排放至污水处理系统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对于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生化污泥,栅渣来自格栅过滤的固体物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处理厂处理;****处理厂处置;处理厂营运时产生的污泥送当地相关单位处置。 | ||
| 承诺:**** 屈志婉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屈志婉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4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