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泗城镇旦村村百花环境整治项目(****001)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县泗城镇旦村村百花环境整治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新**置点路网及雨水污水管、桥梁工程、引道改造工程等内容,完善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地块砂石道路建设,建设15条道路,长度约4500米,均宽7米,面积31500平方米,安装80供水主管1500米,25支管3500米,低压供电线路3000米,整治雨污混排口21处,污水直排口17处,**截流井29座,截污井20座,**DN300排污管700米。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02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 04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 09 日 | |||||
| 预中标人 | ****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435.158629万元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陈永波(注册编号:桂245****31753;身份证号:530328********0937)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静芸(身份证号:452601********0925)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满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433.734726万元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陆玉云(注册编号:桂245****09115;身份证号:452622********0323)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佩玉(身份证号:452629********0326)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满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433.192082万元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梁向荣(注册编号:桂245****37147;身份证号:450222********1625)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身份证号:452628********0915)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满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附件公示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公示媒介 | **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n/)、**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建设局(http://zjj.****.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bsggzy)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县****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6-****5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