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上饶呼叫城运营中心3#楼1-2层食堂场地租赁经营管理权项目(二次)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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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产权】****中心3#楼1-2层食堂场地租赁经营管理权项目(二次)的招标公告

****中心3#楼1-2层食堂场地租赁经营管理权项目(二次)的招标公告

饶产办ggz2025-681号

一、项目名称:

****中心3#楼1-2层食堂场地租赁经营管理权项目(二次)

二、招标需求:

(一)投标人(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任意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须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标书代写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帐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等,提供任一种均可)】;标书代写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保缴纳发票、****银行转帐凭证、****税务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标书代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的自我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通过“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告知项)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告知项)

(二)招标租金

固定价396835.00元/年。

(三)租赁期限

(四)合同履行期限:“2+1+1+1”模式,即合同签订二年,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一年,续签期满后考核合格可再续签一年,合同总期限最长可达 5 年。

(五)价款结算方式

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六)其他事项

履约保证金金额:壹拾伍万元整(小写:150000.00元)。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缴纳至********银行转账)。合同期满,验收和清点后食堂财产(设施设备)无损坏、数量无误且完成合同履约条款,则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全额退还;如食堂财产(设施设备)损坏、数量不足或未履约到位,应当则从履约金中扣除食堂财产(设施设备)损坏和数量不足赔偿金和违约金后,余款无息退还。 三、重大事项揭示:

1.投标人(承租方)对递交****交易中心的项目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2.投标人(承租方)报名并交纳投标保证金参与本项目,即视为对本项目所涉及上述情况已全面了解,完全接受与认可上述投标要求,并已经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次项目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并据此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招标公告之全部内容,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和损失。成交后,投标人(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招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投标人(承租方)反悔违约给招租方造成损失,投标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招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3.投标保证金处置方法

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投标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2)投标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标方合法权益的;

(3)投标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标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招标方合法权益的;

(4)投标方被确定为中标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标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5)合同签订后,中标方阻碍合同生效的;

(6)中标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

(7)中标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投标方被确定为中标方后,中标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及其利息返还原提交账户,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算账户期间产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四、交易方式:

公开招标。

五、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报名事宜

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jyxx/trade.html)查阅该项目,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投标资格,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17:00前。标书代写

2.交易税费

(1)成交投标人(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的规定收取)。

(2)本次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3.其他

投标人(承租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因自身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申请投标,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均自行承担。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2025年12月25日14时00分(**时间)

地点:**市广信大厦A栋****交易中心。

六、投标保证金设定:

1.投标保证金金额:固定金额伍万元整人民币。

2.交纳时间及保证金账户:

(1)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市****公司,账号:793********0016;

开户行:****分行)。

(2)交纳时间:报名就交纳

(3)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报名截止日17:00****银行到帐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4)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七、信息披露:

1.信息披露天数:14个工作日。

2.信息披露期满后,未征集到投标人(承租方)处理方式:本次信息披露终止。

八、解释说明:

招标公告中,投标人(意向承租方)和成交投标人(承****公司收益权租赁的意向承租方和承租方;招租方(****运营中心3#楼1-2层食堂场地租赁经营管理权项目(二次)招标人。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 **省**市**区工业大道206号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广信区**西大道70号33幢158、159号

联系方式:183****1409

3.产权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市****公司

地址:**市广信大厦A栋****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793-****993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当事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中心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独立承担所有风险,****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交易中心对供电中断,设备、网络及系统故障,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作出的应急措施,交易各方不得对此主张索赔。

2025年12月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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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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