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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三江—乌牛沿江片区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B-12等地块规划修编批后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04 | |||||||||||||
| 规划项目名称:**县三江—乌牛沿江片区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B-12等地块规划修编 规划审批时间: 2025年10月11日(永政发〔2025〕68号) 规划编制单位: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浦东西路,南至楠瓯大道,西至三江大道,北至规划二路,总用地面积约24.78公顷。 二、地块编号 规划主要涉及14个地块,地块编号分别为B-12、B-13、B-14、B-15、B-16、B-17、B-18、B-19a、B-19b、B-20、B-21、B-22、D-06、D-08。 三、用地功能及兼容性 B-15地块为商业用地,完全兼容商务金融用地和娱乐用地。B-12、B-21为商务金融用地,完全兼容商业用地和娱乐用地。B-16地块为体育用地。B-22地块为通信用地。D-06地块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兼容建筑量≤10%。B-13、B-14、B-17、B-18、B-19a、B-19b、B-20、D-08地块为公园绿地,B-17、B-18、B-19a地块可兼容建筑面积合计≤1000平方米的文化设施,宜结合公园入口、下沉广场等人流密集区域设置。 四、道路交通 本次规划停车配建标准按照《**市区建筑工程停车配建标准》(温资规〔2024〕22号)的要求进行配置,未尽事宜按照《****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指标标准》(DBJ33/T 1021-2023)要求执行。 五、城市“四线”规划 本次规划范围内蓝线面积为12579平方米,在满足防洪安全、保证周边水系贯通、水域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可在下一步方案深化阶段对河道蓝线进行优化调整。 本次规划范围内绿线面积为65002平方米,在满足安全需要、保证绿地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可结合河道蓝线优化调整。 六、城市设计引导 整体应形成简洁、大气的城市风貌。建筑高度方面,应形成由滨水岸线向外依次抬高的空间形态和天际线韵律变化。建筑风格方面,应形成现代简约的建筑风格,外立面利落**、富有韵律感;建筑色彩应雅致、明快;建筑外墙材料可采用石材、铝板、高级真石漆、玻璃等材料。公共空间方面应形成标志性公园形象,公园需考虑与周边地块功能相互融合与互补。景观环境应结合周边河道,合理布置活动场地,打造舒适宜人的生活环境,****中心湖,创造视觉和物理上的滨水通廊。“第五立面”应按照《**市区建筑工程“第五立面”规划管理办法(试行)》(温资规发〔2023〕18 号),加强建筑“第五立面”的设计,区块第五立面风格应协调统一,简洁明快,能融入周边自然环境,突出简约时尚、富有韵律,强调生态、****社区氛围。沿三江纵河慢行系统需保证连续性。 七、主要图纸 1、区位图 2、用地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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