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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保及消控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04日 15:5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1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2月0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吴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0-****587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0-****09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花园中大道91号鑫港大厦7楼709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0-****587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保及消控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服务期限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根据《****财政厅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通知》(浙财综〔2021〕19号)文件规定,合同期满后,确因采购人工作需要,如中标人绩效评价好****医院组织测评考核),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同意,可以在合同期满后续签一年合同。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内,若政策发生变化或须按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新规定执行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中标人应当配合采购人在合同解除后的30天内完成交接工作,相关费用按实结算。 |
| 2 |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
/ | 新增以下内容: 5.服务期内,若政策发生变化或须按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新规定执行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在合同解除后的30天内完成交接工作,相关费用按实结算。 |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098
质疑联系人:祝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0-****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花园中大道91号鑫港大厦7楼709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587
质疑联系人:毛文娟
质疑联系方式:0570-****589
3.****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地 址:**市三江东路28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