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民事和劳动人事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比选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1 项目概况:为保障****民事和劳动人事的合理性、合规性而开展的专项法律咨询工作,需聘请一家具备资质的法律机构进行咨询服务工作。
1.2 采购内容:
(1)基础服务①日常法律支持、②合同审查服务、③公司治理支持;
(2)纠纷案件专项服务①律师函起草与发送、②参与各类诉讼、仲裁、执行案件、③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1.3 采购金额:8万元(含税),税率6%。
1.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1.5 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1.6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 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含税总价8万元,参选人参选报价等于及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1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项目实施能力,营业执照合法有效,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比选内容;
2.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证明材料;
2.4本次比选不接受“**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cn/)或“信用中国”(https://www.****.cn/)中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选(参选人须提供该网站 “严重违法失信信息”的截图打印件)。
2.5参选人应遵守国家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
2.6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8参选人2022年至今的供货、服务、施工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无涉及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2.9****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查封、扣押的;
②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③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10参选人应对参选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文件,将取消项目参选资格。
2.11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2参选人中选后不得转包、分包,如经核查存在转包、分包行为,将取消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4日09:00时(**时间)至2025年12月8日9:00时。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电子邮件发送报名资料(报名表详见附件1)至********公司雷潇,联系电话:189****5251,邮箱:****@189.cn。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一楼会议室(**市**区常青三路5号)。标书代写
5.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比选人:****
地址:**省**市常青三路5号
邮编:430010
联系人:雷潇
联系电话:189****5251
比选人: ****
2025年12月3日
附件1 比选文件报名登记表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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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比选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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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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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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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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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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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选人) 承诺: 对以上所填内容及比选公告内容均承担判知能力,以上所填内容属实。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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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填写报名表时应内容齐全,保证正确无误。 2. 提交报名表时,****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事务所公章后扫描成PDF文档。 3.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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