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我局对茂乾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报材料进行了受理并公示,根据审查结论,参考受理公示意见反馈,现拟作出审批决定。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按照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拟审批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03日---2025年12月09日(共计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提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意见和建议,举报相关违法行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须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建设项目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996(环评专线)
通讯地址:**市范**路5****服务大厅
邮 编:072750
| 一、茂乾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项目 |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林屯镇涿新路 |
| 环评机构 | **星****公司 |
| 项目概况 | (一)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利用原有厂房场地,占地面积14674m2,总建筑面积2300m2进行装修改造。包括生产车间2000m2,办公300m2。项目购置生产设备15台(套)。 (二)生产规模 项目正常运营后,年研发、生产汽车车身件、传动系统、底盘件、防撞杆、雨刮器、滑移轨、汽车座椅、防尘盖、汽车管路等汽车零部件240万台。 |
| 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噪声 主要来源于设备安装。作业中搬运设备设施必须轻拿轻放,设备吊装、钢铁件堆放不发出大的声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机械设备,杜绝深夜施工噪声扰民。各类施工噪声须厂界达标排放。 2.废水 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3.固体废弃物 主要为固体废物为废包装和安装人员的生活垃圾,废包装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北车间激光切割工序、抛丸工序废气:激光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抛丸废气一并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最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南车间抛丸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2)无组织废气 主要为集气罩未收集的无组织颗粒物。无组织废气须满足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生产不用水;职工生活盥洗废水全部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和风机运行产生的设备噪声,产噪声级为80~90dB(A),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进出口软连接等噪声防治措施,隔声降噪,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除尘灰、废布袋、废钢丸、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防锈油桶、含油废劳保和职工生活垃圾。边角料、除尘灰、废布袋、废钢丸均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防锈油、废防锈油桶、含油废劳保均置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
2025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