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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实施**省****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工程(2025-2029年)的通知》(教职成〔2025〕204号)要求,省教育厅、****保障厅、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了**省****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工程项目遴选工作,经学校申报、各地(有关部门)推荐、专家综合评审等环节,现将**省****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工程拟立项建设单位名单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认**果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学校向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提出,技工院校****保障厅****建设处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人、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
****学校反馈地址:**市正光路11号D822房间
邮 编:450018
电话:0371-****1995
技工院校反馈地址:**市正光路11号D423B房间
邮 编:450018
电话:0371-****0103
附件:**省****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工程(2025-2029年)拟立项建设单位名单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