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
我部于2025年11月14日 发布了2025-JQ01-F1397物业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包2)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5-11-14,更正为:2025-12-04。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11-21,更正为:2025-12-11。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12-08 08:00:00,更正为:2025-12-22 08:0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08 09:00:00,更正为:2025-12-22 09: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2-08 09:00:00,更正为:2025-12-22 09:00:00。标书代写
采购单位来函明确:
1. 将技术评审标准表其他人员6调整为“6.绿化人员具有三级/高级工及以上园林绿化工证书的有1个得2分,最高得标准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该证书及该证书官方联网查询截图”。
2.将技术评审标准表其他人员5调整为“5.宿管人员(兼解说员)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每有1个加1分,最高得标准分值,否则不得分。须提供该证书及该证书官方联网查询截图”。
3.将技术评审标准表项目经理1调整为“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标准分值(须提供学信网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1.所有因保密原因无法上传投标客户端系统的文件资料,投标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线下单独密封提交至采购机构,并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逾期未提交的资料不予接收,后果自负。标书代写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10-****8181-2。
3.质疑注意事项:质疑前请预先按照采购公告附件【采购项目质疑注意事项】核对事项是否属于质疑事项,如确需质疑,请在工作时间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联系质疑联系人,获取质疑邮箱地址。
4.查实恶意投诉,或3年内累计2次投诉理由不成立的,给予供应商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2025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