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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311-****793
传真:311-82936
通讯地址:**县柏坡东路218****服务大厅)
邮编:54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示日期 |
| 1 | **** 东回舍镇孟耳庄村年产2万吨腻子粉项目 | **** | **省**市**县东回舍镇孟耳庄红绿灯北行5m路西 | **** | 225年12月3日-225年12月4日 |
项目基本情况:(报批版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