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县麦地卡乡那林嘎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及空地建设项目、**县麦地卡乡乌铅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累计调查2个项目地块,共形成《**县麦地卡乡那林嘎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及空地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县麦地卡乡乌铅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等2个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本次对**县麦地卡乡那林嘎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及空地建设项目、**县麦地卡乡乌铅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主要根据 HJ 25.1-2019 的相关要求,采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地块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可能存在的污染源进行识别,从而判断地块环境状况。调查结果表明,所调查2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地块内,历史和现状均不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的存储、运输和使用,不涉及工业废气、废水、废渣的排放及处置,不存在各类管槽、管线、沟渠的泄露情况,无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堆存、倾倒与处置。项目地块及附近区域没有发生过土壤、地下水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项目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均未曾受到污染,未见污染迹象或闻到土壤异味。通过收集资料、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分析得知,项目地块及地块周边500米范围内原用地性质主要为天然牧草地;周围500米范围内的主要敏感目标为居住用地、天然牧草地,河流等,地块内及周围区域无可能的污染源对本地块造成污染。
综上所述,本次调查可以明确项目地块内当前和历史均对项目地块造成的污染的可能性较小,项目地块周围区域可能存在对项目地块造成污染的污染源的风险可控,判定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项目地块周围区域可能存在的污染源的环境风险可控,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启动第二阶段调查。
作者(158****9427,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12-04 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