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5年11月25日08时00分至2025年12月4日11时00分止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基本情况 :
| 宗地编号 | **** | 地块位置 | **市循环经济产业园PG-16-01地块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土地面积(亩) | 21.0463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420.926 |
| 明细用途 | |||||
| 用途名称 | 面积(亩) | ||||
| 工业用地 | 21.0463 | ||||
| 受让单位 | **** | ||||
| 备注: | ①挂牌出让土地价款含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耕地占用税和出让人的印花税,但挂牌成交后产生的其他相关税费由竞得人依法交纳;②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化学产品制造),出让年限50年;③地块建筑高度≤40米,投资强度≥300万元/亩,亩均税收≥32万/亩,亩均增加值≥128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1.2万元/吨,单位排放增加值≥274万元/吨;④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不能建设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⑤停车位、出入口、公共设施、市政设施、消防、人防符合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雨水、污水分别收集排放;⑥建设年限2年,建议按多层厂房建设;⑦其他说明详见挂牌出让地块的用地规划平面图(图号:****)。 | ||||
二、公示期:2025年12月5日至 2025年12月9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市马头镇铝城大道1067号金土地大厦
邮政编码:531499
联系电话:0776-****876
电子邮件:****@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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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