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修改方案的批前公示
一、项目背景
为盘活存量商服用地和商办用房,积极稳妥化解商业地产领域风险,经综合考虑本地住房存量及潜在住房需求,拟将环**路东侧未建设的商务金融/零售商业/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调整为**房,拟选址范围面积为2.7397公顷,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
因项目拟选址地块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现行控规”)中的用地条件与项目需求不相符,为保障该民生项目顺利推进,现依据《**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特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修改方案。
二、规划修改内容
规划修改涉及现行控规****地块局部。
规划修改内容:拟将****地块中2.7397公顷商务金融/零售商业/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房)。指标体系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54米、绿地率≥35%”。
|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 |||||||
| | 地块编号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 (h㎡)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 修改前 | **** | 商务金融/零售商业/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6.39 | 2.2 | 25 | 35 | 80 |
| 修改后 | **** | 商务金融/零售商业/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3.65 | 2.2 | 25 | 35 | 80 |
| ****-A-02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2.74 | 2.5 | 30 | 35 | 54 | |
三、公示说明
为征求公众和相关权益人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25年12月5日至2026年1月4日),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2.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现场公告:海**线与环**路交汇处琼中黎族苗族****规划局一楼大厅
(2)电子邮箱请发送到:****@163.com
(3)书面意见请邮寄到:**省**县****规划局(原国土局大楼),邮编572900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股。咨询电话:0898-****0036,联系人:唐女士。
四、主要图纸
修改前图则:
修改后图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