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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规定,本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医院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区木渎镇金枫南路289****广场3-137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本项目利用**市**区木渎镇金枫南路289****广场3-137自有商铺,****医院经营活动,建筑面积156.8平方米,共两层。****商铺为裙楼,正上方无居民,本项目建成后进行动物诊疗服务。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 址:**省**市**区木渎镇金枫南路289****广场3-137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39****5066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市宏宇****公司
地 址:**市高新区汾湖路99号9幢;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12-****1805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实施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1)通过Email方式(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3)写信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