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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5103MADPBE6A16 | 建设单位法人:林惠桐 |
| 樊才良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江东镇樟厝洲村镇道与福兴路交界往西北120米 |
| ****玩具配件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0-文教办公用品制造;乐器制造;体育用品制造;玩具制造;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452-C2452-塑胶玩具制造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16.660833 纬度: 23.55250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27 |
| 潮环安建〔2024〕7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9-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00 |
| 1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5103MADPBE6A1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5103MADPBE6A1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322MA****266T | 竣工时间:2025-07-26 |
| 2025-07-26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0-25 |
| 2025-11-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84192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期工程生产规模为年加工(真空镀、喷涂、移印等工序)塑料玩具配件200吨;二期工程生产规模为加工(真空镀、喷涂、移印等工序)塑料玩具配件60吨、年注塑生产塑料玩具配件3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第一阶段生产规模为年加工(真空镀、喷涂、移印等)塑料玩具配件260吨(1300万件喷涂、移印;430万件真空镀)。 |
| 870万件真空镀和注塑车间作为二期工程第二阶段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半成品→真空镀→喷涂→晾干/固化→移印/固化→包装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半成品→真空镀→喷涂→晾干/固化→移印/固化→包装成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废气处理设施:一期工程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分别采用“水喷淋+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TA001~TA005处理达标,最终分别通过15m高排放口DA001~DA004高空排放;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综合处理装置净化后,引至15m高排放口DA007排放。二期工程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分别采用“水喷淋+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TA008~TA009处理达标,最终通过15m高排放口DA005高空排放 二、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含餐饮废水)经“隔油隔渣+三级化粪池”TW001处理达标后,****处理厂;喷淋塔废水经投加絮凝剂等,定期捞渣清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降噪措施等 四、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气处理设施: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第一阶段废气均通过密闭负压收集 ①3层厂房4套往复喷涂机先经“水帘柜”处理,与真空镀废气一并收集,分别采用“水喷淋+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TA001、TA002、TA004、TA005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放口DA001、DA002、DA004、DA005高空排放;10台独立喷漆台经“水帘柜”处理后统一收集,采用“水喷淋+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TA010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放口DA010高空排放;②2层厂房2条自动喷漆线废气经“水帘柜”处理后,分别采用“水喷淋+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TA007、TA009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放口DA007、DA009高空排放;③1层厂房、2层厂房喷涂工序经“水帘柜”处理后,与涂料调配、晾干/光固、移印固化废气一并收集,采用“水喷淋+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TA003、TA006、TA008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放口DA003、DA006、DA008高空排放。厨房调整到后续建设阶段。 二、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处理厂;喷淋塔废水、水帘废水经投加絮凝剂等,定期捞渣清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降噪措施等 四、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 |
| A:现因业务发展及生产需要,我司决定调整建设计划,本次建设计划为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第一阶段;4台真空镀和注塑区为二期工程第二阶段建设,本次验收不涉及产品产能、生产工艺、占地面积、经营范围等变动。 B:自动喷漆线、独立喷漆台均自带水帘柜,喷涂废气先经水帘柜处理后,再进入“水喷淋+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能更高效处理废气。实际生产中,由于生产设备数量较多,存在部分设备阶段性停工的情况,为避免废气处理设施空载运行造成的**浪费,我司对废气收集系统进行了优化改造,新增了排气筒并对原有排气筒布局进行了调整,不会导致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重大变动。 C:水帘循环水,将定期捞渣后循环使用,并定期更换;更换的含溶剂废水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东江****公司处理,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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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195936 | 0 | 0 | 0 | 195936 | 19593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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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816 | 1.034 | 0 | 0 | 0.816 | 0.816 | / |
| 0 | 2.108 | 2.387 | 0 | 0 | 2.108 | 2.108 | / |
| 1 | 三级化粪池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三级化粪池已建成 | 每天监测四次,连续监测两天 |
| 1 | “水喷淋+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TA001 | VOCs有组织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 TA001已建成 | 每天监测三次 (臭气浓度每天监测四次), 连续监测两天 | |
| 2 | “水喷淋+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TA002 | VOCs有组织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 TA002已建成 | 每天监测三次 (臭气浓度每天监测四次), 连续监测两天 | |
| 3 | “水喷淋+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TA003 | VOCs有组织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中“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Ⅱ时段排放限值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者;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 TA003已建成 | 每天监测三次 (臭气浓度每天监测四次), 连续监测两天 | |
| 4 | “水喷淋+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TA004 | VOCs有组织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 TA004已建成 | 每天监测三次 (臭气浓度每天监测四次), 连续监测两天 | |
| 5 | “水喷淋+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TA005 | VOCs有组织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 TA005已建成 | 每天监测三次 (臭气浓度每天监测四次), 连续监测两天 | |
| 6 | “水喷淋+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TA006 | VOCs有组织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中“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Ⅱ时段排放限值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者;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 TA006已建成 | 每天监测三次 (臭气浓度每天监测四次), 连续监测两天 | |
| 7 | “水喷淋+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TA007 | VOCs有组织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 TA007已建成 | 每天监测三次 (臭气浓度每天监测四次), 连续监测两天 | |
| 8 | “水喷淋+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TA008 | VOCs有组织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中“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Ⅱ时段排放限值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者;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 TA008已建成 | 每天监测三次 (臭气浓度每天监测四次), 连续监测两天 | |
| 9 | “水喷淋+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TA009 | VOCs有组织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 TA009已建成 | 每天监测三次 (臭气浓度每天监测四次), 连续监测两天 | |
| 10 | “水喷淋+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TA010 | VOCs有组织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 TA010已建成 | 每天监测三次 (臭气浓度每天监测四次), 连续监测两天 | |
| 11 | 车间通风系统 | VOCs厂界无组织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4企业边界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较严者;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车间通风系统已建成,未收集的废气经车间通风系统扩散、呈无组织排放 | 每天监测三次 (臭气浓度每天监测4次), 连续监测两天 |
| 1 | 噪声治理系统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类标准的要求 | 噪声治理系统已建成 | 昼间监测一次,连续监测两天 |
| 1 | 固体废物管理执行相应的控制标准 | 已落实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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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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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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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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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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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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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