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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商贸流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陕商发〔2025〕32号)要求,经各县(市、区)商务、财政部门联合申报,市商务局组织人员现场****事务所查验,并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拟确定了**市2025****商贸流通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5年12月4日至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结束前,将有关材料以书面、实名形式反映。
联系电话:0915—****066、****488
附件:**市2025****商贸流通专项资金项目拟支持企业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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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