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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5584190 | 建设单位法人:黄世军 |
| 黄**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 |
| **华侨管理区 |
| ****年产6万吨润滑油基础油生产项目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30_086-废旧**(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20-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 **壮族自治区 **市 市辖区 市辖区 |
| 经度:107.88367 纬度: 23.07944 | ****机关:******行政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09-21 |
| 南审环建〔2018〕3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7-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703 |
| 23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558419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冠****公司 |
| 914********111305N | 验收监测单位:**正大****公司 |
| ****0706MA5QBXU00X | 竣工时间:2024-09-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2条废矿物油再生生产线,配套建设导热油炉间、废气处理间、五金机修车间、仓库、储罐区、污水处理站等配套设施,以废矿物油为原料,采用纳米膜处理工艺,年产6万吨润滑油基础油。 | 实际建设情况: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1条年处置3.092万吨废矿物油再生生产线,配套建设导热油炉间、废气处理间、五金机修车间、仓库、储罐区、污水处理站等配套设施,年产3万吨润滑油基础油。本次仅针对一期工程进行验收。 |
| 项目因市场原因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1条年处置3.092万吨废矿物油再生生产线,二期工程再建设1条年处置3.092万吨废矿物油再生生产线,总生产规模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以回收的废机油为原料,经沉淀、闪蒸、纳米膜渗透、脱色等工序,制成防冻液、循环油、150基础油、250基础油、燃料油。 | 实际建设情况:以回收的废机油为原料,经沉淀、闪蒸、纳米膜渗透、脱色等工序,制成防冻液、循环油、150基础油、250基础油、燃料油。 |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碱水脱硫后,引入导热油炉焚烧后,烟气经一套喷淋除尘+双碱法脱硫+尿素****设备处理,通过1根高30m、出口内径0.3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2、项****处理站(处理站规模:6m3/d,处理工艺为:中和+电凝聚+气浮+泥水分离的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汇入****处理厂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装置不凝气直接引入导热油炉焚烧;脱色砂烘干废气经碱液喷淋脱硫后引入导热油炉焚烧,烟气经一套喷淋除尘+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尿素****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高30m、出口内径0.43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2、项****处理站(处理站规模:6m3/d,处理工艺为:隔油+中和调节+电絮凝+气浮+水解酸化+厌氧+好氧+芬顿氧化+污泥压滤的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汇入****处理厂处理。 |
| 1、导热油炉废气处理工艺进行了优化,由变更环评的“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尿素湿法脱硝”变更为“喷淋除尘+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尿素湿法脱硝”,增加1套喷淋除尘塔。另外,装置不凝气含硫较少,直接进入导热油炉焚烧,与环评相比未设置碱水脱硫设施;烘干废气经碱液喷淋脱硫后,进入导热油炉焚烧,与环评一致。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导热油炉废气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94t/a,低于环评估算的2.75t/a,废气处理措施变动未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 2、废水处理站工艺进行优化,由变更环评“隔油+中和调节+电絮凝+气浮+水解酸化+厌氧+好氧+污泥压滤”变更为“隔油+中和调节+电絮凝+气浮+水解酸化+厌氧+好氧+芬顿氧化+污泥压滤”,增加芬顿氧化工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期工程设置24台脱色管。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工程设置40台脱色管。 |
| 由于环评阶段对部分生产设备的生产效率估算存在偏差,一期工程脱色管数量由24台增加至40台,规格也进行了调整,但废油处理规模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2565 | 0 | 0 | 0 | 0.257 | 0.257 | |
| 0 | 0.061 | 0 | 0 | 0 | 0.061 | 0.061 | |
| 0 | 0.014 | 0 | 0 | 0 | 0.014 | 0.01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94 | 0 | 0 | 0 | 0.94 | 0.94 | / |
| 0 | 2.34 | 0 | 0 | 0 | 2.34 | 2.34 | / |
| 0 | 0.17 | 0 | 0 | 0 | 0.17 | 0.17 | / |
| 0 | 0.14 | 0 | 0 | 0 | 0.14 | 0.14 | / |
| 1 | 污水站 | 项目生产废水排放执行****建设局规定的项目纳管标准 | **1座处理规模为6m3/d ****处理站,采用“隔油+中和调节+电絮凝+气浮+水解酸化+厌氧+好氧+芬顿氧化”处理工艺 | 对污水站进、出口水质进行监测,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 |
| 1 | 导热油炉废气治理措施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 燃油锅炉标准;非甲烷总烃、铅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标准中的二级排放标准限值;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中的标准值 | 设置1套喷淋除尘塔+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塔+尿素湿法脱硝装置处理后,经高30m、出口内径0.43m的排气筒排放 | 对废气治理设施进、出口进行监测,监测2天, 3次/天 |
|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类排放限值 | 振动较大的设备采用单独基础,在其基础上采取相应的减振措施; 对各生产线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用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 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昼、夜各1次/天,监测2天 |
| 1 | 生产车间采取重点防渗措施,车间地面用混凝土层硬化后,铺设20mm厚 1: 2.5水泥砂浆找平,再刷一道底子油,然后铺设1.5mm厚聚氨酯防油层,再铺设40mm厚 C20 防油渗细石混凝土面层,渗透系数K≤10-7cm/s。罐区、污水处理池、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地面铺设150mm厚粒径5~32mm卵石(碎石)灌M2.5混合砂浆振捣密实,再铺设60mm厚C15混凝土垫层,然后铺设20mm厚1:3水泥砂浆找平层,再刷1.5mm厚聚氨酯防油层,最后铺设40mm厚 C20 防油细石混凝土面层,渗透系数K≤10-7cm/s。 | 生产车间采取重点防渗措施,车间地面用混凝土层硬化后,铺设20mm厚 1: 2.5水泥砂浆找平,再刷一道底子油,然后铺设1.5mm厚聚氨酯防油层,再铺设40mm厚 C20 防油渗细石混凝土面层,渗透系数K≤10-7cm/s。罐区、污水处理池、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地面铺设150mm厚粒径5~32mm卵石(碎石)灌M2.5混合砂浆振捣密实,再铺设60mm厚C15混凝土垫层,然后铺设20mm厚1:3水泥砂浆找平层,再刷1.5mm厚聚氨酯防油层,最后铺设40mm厚 C20 防油细石混凝土面层,渗透系数K≤10-7cm/s。 |
| 1 | 在3号车间的东北面设置184 ㎡的独立隔间作为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 在3号车间的东北面设置184m2的独立隔间作为危废暂存间,危废定期委托****回收处置 |
| 1 | 设置一个地埋式事故应急池,采用混凝土结构,占地约 90m2,容积约 300m3。 | 设置一个地埋式事故应急池,采用混凝土结构,占地约 90m2,容积约 300m3。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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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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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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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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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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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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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