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县2025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12-04 17:58 至 2025-12-19 17:58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87107.34 | |||
| 地块规划用途 | 教育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县**镇王胡林村东南侧 | |||
| 经度 | 115.540856 | 纬度 | 38.250628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10-27 至 2025-11-27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胡永泊 | 单位联系电话 | 151****2516 | ||
| 样品检测单位 | ||||||
| **实朴****公司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张敬埔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3****3850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王佳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1****7999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县新盈街北、**路东 | |||||
| 报告主要结论 | **县2025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位于**市**县**镇王胡林村东南侧,地块面积87107.34平方米,****中心坐标为:东经115.540856°、北纬38.250628°,地块四至范围:东侧为孙犁路,南侧为空地,西侧为**路,北侧为空地。地块现状为空地。地块中空缺区域****人民政府,不在本次调查范围内。 本次调查地块2017年之前为农用地,种植玉米、小麦。2017年至今为空地,不存在储罐、管线等,无污水灌溉历史,历史上不存在工业固体废物填埋,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渗坑、水塘,地块内裸露土壤无颜色异常、油渍等污染痕迹。 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阶段地块内共布设16个土壤采样点位,3个地下水采样点位,共采集了51个土壤样品(含5个平行样),4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样品由**实朴****公司进行检测。 2025年11月4日至11月14日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采集,本次钻探工作由******公司人员配合完成,现场土壤和地下水采样工作由**实朴****公司采样人员配合进行,采样过程严格按照取样规范进行操作,土壤样品采集、记录、****实验室分析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 根据土壤检测结果,检出项有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氨氮、pH,其中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氨氮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的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pH无明显异常点位,其余项均未检出。 根据地下水检出结果,检出项有pH、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亚硝酸盐氮、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氮、氨氮、铜、锰、锌、钠。其中浊度超出GB14848-2017中的三类标准限值,其余因子均满足GB14848-2017中的三类标准限值。 地块地下水中浊度受原生地质影响地下水超出GB14848-2017中的三类标准限值,因地块所在区域属于地下水禁采区,浅层地下水不进行开发利用,且该层地下水不与人体直接接触,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本地块不是污染地块,不会对人体造成健康风险,根据地块调查程序,本地块不再需要进一步的详细采样分析,本地块的调查工作就此结束。 | |||||